本站讯 关于本网一直关注山西吕梁市临县车赶乡堡尚村村民刘义成大爷房屋搬迁奖励一事,近日有了新的进展,本网再次跟进关注。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刘大爷大娘家,了解车赶乡对他签订协议书带头搬迁的奖励款的意见。大爷大娘给我们提供了委托女儿女婿2月10日去吕梁市信访局
拿到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和2月12日车赶乡人民政府信访受理告知书及4月14车赶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人下达的信访文书回执。车赶乡人民政府的红头文件《关于上
访人反映车赶乡堡尚村其岳父母和移民搬迁、奖励款问题的处理意见》,记者看后感到很谅讶!看到他们一家又一次受到了心里上的创伤与精神上的打击。
车赶乡的红头文件《关于上访人反映堡尚村其岳父母移民搬迁奖励款问题处理意见》第四条:“处理意见”中说:“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缺乏事实依据,当时
在完成搬迁后,车赶乡政府支付给信访人的岳父母房屋评估价10%的奖励,之后在全村整体搬迁完成发放房屋评估款时,也未进行扣除,信访人岳母领取了全部房
屋评估价的100%的补偿款。此信访事项因涉及时间长,车赶乡政府和煤矿主要领导都已经调整,因此对信访人的诉求,车赶乡无法解决。”
从文件第三条“调查情况”可以看出,车赶乡政府与堡尚村委、西山晟聚煤业公司协商制定了搬迁奖励协议,能说是缺乏事实依据吗?根据当时房主刘义成
与车赶乡堡尚村村委签订的“危房住房迁居协议”,刘家老人并没有违反条约,按时搬迁,而且在春节前,乡政府主要负责乡长(李陆平)安排,让大娘做好配合,
让新闻媒体做好采访,同时帮助说他“政绩”,于是全村顺利完成搬迁,其理应享受10%的搬迁奖励款。后来,是由于整体搬迁出现问题,不能顺利完成。
搬迁领导组长李乡长(李陆平)除了签订协议的几户以外,将剩余的200多住户,没有任何协议变相的进行房屋评估的10%的奖励。对有协议的几户置之度外,根据协议第四条“乙方同时享受整村移民时的同等待遇”,甲方已经违约,理应受到上级的关注。
据了解,老大娘2013年底至2015年1月12日,找当时负责搬迁的李乡长共九次,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2015年1月22日又先后按信访条例到县、市
上访。车赶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李陆平在2月12日对上访条例进行受理,并按《上访条例》规定,在4月11日前书面告知处理意见。但时隔两月,该乡长现在仍在
乡政府上班,只是调整了包片包村,怎么能说是领导调整时间长无法解决?
4月15日,刘大娘再次去县复访,信访局赵军伟电话通知车赶乡政府,处理意见不明确,重新处理,当天其女儿女婿返回乡政府,乡政府领导口头通知信访人,再等几天,我们重新开会商定解决。
在此,我们呼吁车赶乡政府再不要忽悠老百姓,老百姓期待着能够令人信服的合理的结果。(特约记者张建军 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