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新闻中心陆续接到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村村民代表和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共党员的实名举报,举报称我们是永城市候岭乡十八里村村民代表和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张俊峰、赵亚、苏群伟、任和平、举报候岭乡十八里村村支书李毛振,弄虚作假、贿赂选举、侵吞公款、 以权谋私、欺压乡邻、曾经去过乡里市里反映过几次,都是实名举报姓名签字联系电话都有,证据充足。乡里给我们的回复却是,《查无实据>>。试问你们调查谁了? 猫腻何在。
举报:一、贿赂选举、弄虚作假。
举报材料显示,2012年底候岭乡十八里村委会换届选举。李毛振为了夺取村主任一职,给村民每人贿赂金50元人民币。乡里却答复查无实据,请问发贿赂款的人和领款人当事人签名手印算不算证据(证据图片附后)。2012至2013年期间,当时李毛振担任十八里村主任,利用公款春节送给每名党员一箱永城产皇沟酒,一桶色拉油。到乡里反映此事其回答是;十八里座落在市产业聚集区范围内,拆迁安置任务较重,为了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2013年春节,经村两委研究同意,该村给全体党员慰问和看望村退休干部共花费13800元。请问村民就不该享用吗?李毛振用公款让十八里村党员退休干部享用皇沟酒和色拉油,其动机可想而知,分明就是讨好全村党员为下一步竞争村支书做铺垫。显然违反了(中央的八项规定)!(证据图片附后)。2014年十八里村支部换届选举期间,被举报人李毛振为夺取村支书争得选票,当上支部书记一职。指使其兄李美等人对十八里村党员进行行贿,给党员每人500至2000元不等的贿赂金,在收取贿赂金的前提下必须选李毛振为是八里村支部书记。我们反映到乡里其回复依然是查无实据,我们疑问;这些问题都是实名举报反映情况,为何不调查举报人(中共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也有最有力的证据,收受贿赂的党员证人(影音资料)还有党员赵永芝、李广民为证,赵永芝收到贿赂500元款后,直接交到永城市委组织部梁杰同志办公室但他没有接收,至今贿赂款还在举报人张俊峰手里。详情可调查张俊峰、任和平、赵亚、苏群伟、冯坤等人。怎么就说查无实据呢?其二、弄虚作假,李毛振弄虚作假真可谓算尽天机利用了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十八里村全村总共45名中国共产党员,在李毛振党员转正召开党代会时,有28人参加,其中有两名非党员参加,也就是说而参会党员只有26名。为达到预期目的于2013年10月20日在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了支部大会,该支部当时实有党员人数是45名,实到会党员36名,支部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签名按手印的形式,同意李毛振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试问当时到会有36名党员吗?总共45名党员中,有15名没有到会其中3名在外地没回,这3名分别是冯坤、赵伟、赵永芝、(有这15名党员签名手印作证证据附后)于是李毛振2013年10月转为正式共产党员当他听到有人反映他到会人数不符合转正标准时,2015年1月他指派十八里村干部张杰、王当勇二人,单独上们找上次没签名的党员补签。请问这样的党员入党符合党章吗?(详细调查冯从学、冯金龙、苏磊便知签名附后)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第四款规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举报:二、侵吞公款、以权谋私。
一、侵吞公款;资料显示2012年永城市产业聚集区和候岭乡政府给十八里村30万元,用于奖励村民拆迁安置,但是这30万一直账目未曾公开,村民一无所知。找到乡政府乡里回答是;2012至2013年期间产业聚集区和候岭乡政府共拨付八里村420070元。其中拆迁补助款是35万元,具体支出 项目如下;1、餐费支出10284元、2、燃油费开支9400元,3、麦收防火及玉米播种支出118873元,4、报刊杂志支出3024元。5、党员远教终端设备1000元,6、办公经费13045元,7、拆迁支出17419元、8、春节慰问党员及看望退休村干部支出13800元,9、村组干部福利支出6800元,10、组代表拆迁务工补助费48000元,11、拆迁机械费用67140元,12、新建沟树木补尝3000元,13、拆迁奖补资金70500元,14、高速路绿化31522元、15、换李庄变压器3500元。我们质疑;这些开支合不合理,账目该不该公布于众。该村没有公车,燃油费开支9400元是怎么回事?麦收防火及玉米播种支出118873元,乡里给村里每亩60元麦收防火及玉米播种专用款哪去了?办公经费13045元,乡政府拨付的办公经费哪去了?拆迁机械支出67140元,高速路绿化31522元,这些都是不合理开支,实际这些都是政府开支。为什么在十八里村冒出这几项不明开支呢?等等疑问.......期待政府职能部门查办。二、以权谋私;2013至2014 两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本村李庄西组承包土地约200亩左右,用于挖藕池、建房、鱼塘养鱼。为了自己出行方便利用了村村通工程为自己修了一条长约1公里宽3米的水泥路,这条路修建路线是东至济祁高速,途径沱河南岸西至李毛振藕池鱼塘。截止到目前,藕池南几个村庄还没有修上水泥路。分别是;赵楼,赵庄,李庄。特别是阴天下雨路上水坑多达几十处,孩子上学老人出行及其不变。(有照片为证)。在李毛振担任村主任期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想给谁办就给谁办,和其有亲属关系的生活高于一般群众都能享受低保待遇。而多年患病卧床不起者却享受不了低保,比如村民(李晓磊、王翠兰)乡民政所可查。李毛振哥哥的岳父李月生活高于一般群众,一直享用低保待遇。
举报:三、欺压乡邻
2014年11月26日我村推荐村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我村村民王建设人品好,乐于帮助别人,李毛振 怕王建设当选上村主任,李毛振指使秦美玲和李康(李康系李毛振的侄子)在李庄租不按选民名单发放选票(90%的选票都是替代填写的),当时王建设等人知道后,开车前往李庄看看情况。不由分说却被李康等人打了一顿,车前挡风玻璃也被砸两个大洞。(有图片为证)当时怕其用手机拍照,王建设手机也被强行扔进鱼塘,而后王建设不但没有得到任何赔付,反被李毛振利用关系网捏造一个虚有的罪名,涉黑罪为名入狱20多天。李毛振还当着王建设家人的面叫嚣称;随便你告,你就是告到中央,花的倾家荡产,我照样干下去。试想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权利,竟如此猖狂。以上纯属实名举报,请领导重视,给予认真调查,对合理诉求,能及时给予合理答复。
图是专为支书李毛振修的一条大约一公里通往藕池鱼塘的水泥路。
(这就是三个村李庄、赵庄、赵楼、没有修通朝南方向一条路)
(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市乡两级人大代表签字证明)
(没有参加会议党员代表及三个没在家党员签字证明)
(被李康等人砸坏王建设的车辆)
专家建议:村民自治还需加强政府监管
村官,作为中国基层百姓的掌门人,虽然官不入史册,禄不沾皇粮,却是老百姓头顶的第一层天,在老百姓的眼里,村官代表着政府,村官清则政府清,村官贪则政府贪,他的一言一行,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以说,若村官出现腐败,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恶劣的,更甚者,个别村官利用贪腐得来的钱拉拢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胡作非为变得更加 有恃无恐。宛然是村里的“土皇帝”、“南霸天”,害的百姓苦不堪言,造成群众上访不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这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的是社会的根基。近段时间,有关村官贪腐的报道屡见报端,这些被查处的村官,身处基层,缺乏必要的监管,贪腐数额动辄上千万元,其腐败程度丝毫不逊色于“大老虎”、"老老虎”,成为名副其实的“虎蝇”,意即苍蝇的身子,老虎的胃口。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勤政有为,推动重大决策落实。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善谋善为,干事创业谋发展。重大任务要明确分工,逐级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立下“军令状”。重点工作要严格时限,确保完成,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决策部署要督查落实,认真开展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对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