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视点网编辑:你好!
我叫刘娇娇,今年23岁,是上海一家香港跨国国际拍卖公司的一名新员工。该公司在上海工商登记为上海金祁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我向贵网站投诉我被强奸一事。
案发是在2015年4月3日晚上,我在单位10人小组聚餐后订包房唱歌,小组经理何某要求我和另外一名女同事陪公司营销老总李某及吕某玩骰子,赌输喝酒。
我是新来的,根本就不想喝,李某和何某、吕某三人都为男性,找各种理由给我灌酒。我平时有点酒量,但奇怪的是没喝几杯就神志不清的晕倒在酒台上,之后被几
人拖走了。过了一会儿,我被三人拖到了上海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事后才得知是吕某协同用自己的身份证给李某和我开房登记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该酒店没有
查验李某和我的身份证。当我苏醒后,我发现李某赤身裸体(身上还有纹身),强行压在我身上,力图强奸。我在厮打挣脱后裸体裹着身子跑到了该酒店大堂,找工
作人员报警,可是没人理我,我找保安帮忙报警也没人理,后来我跪下来求他们报警,还是没人理我……
事后我回忆,酒内被下了迷药的可能性非常大。案发后,这些人代表公司对我进行威胁,让我将案子撤了。公司老板和高层告诉我:本公司和当地辖区警方关系很
硬,因为我在公司上班,这个行业原本不正规,多数是忽悠客户,拍卖只是作为幌子,他们说跟当地公安关系很好,即便主犯被抓了,也会被放出来。要不给你点经
济补偿算了,我当即就拒绝了他们。由于案件正进一步侦破中,我不便披露过程。
我认为上海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违背了酒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在开房时没有核实我和犯罪嫌疑人身份证件,给犯罪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案发后,酒店工作人员从人道主义上应该配合我向警方报案,但是在我给他们下跪时,他们也不理会。
因为受了这次的沉重打击,我在精神上承受不了,在家人的安抚下,我于5月9日回到了安徽老家,现在我状态一直不好,身体虚弱,有时候也神智不清、精神恍
惚,没办法我只能在家接受治疗。我恳请贵媒体对我被强奸一案予以关注,同时我也要求公检法严惩伤害我的人。
投诉人:刘女士 家属:钟先生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