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怀仁县总投资1.8亿元项目涉严重工程腐败
·住建局长说,你一定要问我这些事,我就和你无话可说
·分管副县长说,这事儿很难说
·当地群众反映,这样操作的工程在怀仁县并不少见
图为在建的图书馆
时代纪实综合报道 先施工后招标,是《招标投标法》严禁的违法行为。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总投资1.8亿元的怀仁县图书馆体育馆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施工在前招标在后,被指涉嫌严重工程腐败。
这是记者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的相关资料——
2013年7月1日,怀仁县住建局通过相关媒体发布《 怀仁县图书馆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怀仁县图书馆建设项目已由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政发改字[2013] 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付,总 投 资8509.84万元,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招标编号:140624201307010021。项目已报建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15:00整。”
2013年7月29日,怀仁县住建局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怀仁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怀仁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政发改字[2013]5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付,总投资10376.99万元,招标编号 14062420130729002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怀仁县住建局(以下简称发包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
2013年7月29日,怀仁县住建局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怀仁县规划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称:“本招标项目 怀仁县规划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政发改字【2013】53、52、51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项目编号:ZF-140624201307290030 ,招标人为: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县财政拨付,项目投资为分别为 8321.90万元、8509.84万元、10376.9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8月27日下午15:00时。”
如果光从文字上来看,这是几份表达清楚的招标公告,看不出一点儿毛病来,而且这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该公告一经发出,吸引了不少企业去参加投标竞争。然而,匪夷所思的是,怀仁县住建局竟然玩弄众多投标者于股掌之中,标还没有开,工程已被其他公司“拿”走并早就开工了!
图为在建的体育馆
不久前,笔者亲往怀仁图书馆体育馆工程项目地实地采访。不论是附近的居民,还是在该两项工程上干活的工人,都说这两项工程在2013年上半年就开工了。记者了解到的一些资料也显示,这两项工程是先施工后招标——
朔州党务公开网上刊登的《怀仁县住建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称:“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承载能力,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年计划共有10项工程,现已全部开工。1图书馆。基础换填土、承载力试验已完成,正在做基础砼垫层;2体育馆。基础换填土、承载力试验和基础砼垫层全部完成,正在做基础柱等;3规划馆。基础换填土、承载力试验和基础柱全部完成,现正在回填基础和支基础柱、基础梁。目前三馆建设共计完成投资1000万元;”(规划馆后因图纸改变而停工)。2013年7月23日,发表在新华网中国朔州和朔州新闻网、怀仁588信息网上的题为《怀仁县图书馆体育馆建设正酣》的新闻稿件称:“日前,笔者在怀仁县图书馆、体育馆建设工地看到,工人师傅们正在抢工期、赶进度,力争早日建成。”2013年8月30日黄河新闻网发表的题为《大手笔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怀仁县全力推进“大县城”战略纪实》的新闻稿件称:“夏天炙热的阳光里,在怀仁县抓紧建设的图书馆、体育馆、规划馆施工现场······繁忙有序的建设场景令人欣喜、憧憬”。
怀仁县这种施工在前招标在后、尚未招标而“中标”单位已开工的霸道做法,让诸多热心投标的建筑企业愤怒不已,当地群众直指工程背后的腐败。业内人士称,招标就是为了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都内定了招标还有什么意义?先施工后招标是程序倒置暗箱操作,这种行为属于规避招标,是典型的工程腐败,这是违法行为。这种虚假招标就是通过后来的程序为前面的暗箱操作披上合法的外衣。
如此巨额的工程是谁让这样违法操作的?带着了解到的诸多问题,记者拨通怀仁县住建局长翟云丰的电话,请他解释为什么要弄虚作假。翟说:“你不要问我这些事,这些事与我无关,你如果一定要问我这些事,我就和你无话可说!”随后翟就挂了电话。咦!这就怪了!怀仁县住建局作为这两项工程的招标人,你翟云丰作为怀仁县住建局局长,为什么就不能问你这些事?为什么这些事会与你无关?为什么如果一定要问你这些事,你就和我无话可说?
怀仁县委、县政府就不知道怀仁县住建局的所作所为吗?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怀仁县政府分管建设的副县长邱文录。邱副县长说:“不能说与他无关,当然也全由不了他,这个事很难说。”哈哈哈!这个事儿为什么就很难说呢?
据当地群众反映,像这样操作的工程在怀仁县并不仅仅是这两项。
怀仁林业局:“先施工后招标 2400万元的猫腻”
“做了这么多年工程,这次我们公司竟然遇到了招标潜规则。”2013年12月25日,据朔州一工程公司负责人反映,他按照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林业局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先后购买标书、制作投标书,达到了招标投标资格,但没想到标还没有开,工程却早被另三家家公司“拿”走了。
去年10月14日,怀仁县林业局通过媒体刊发了怀仁县林业局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建设地点: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之间;招标编号:HT2013-1014-01;建设规模:通道绿化工程全长14公里;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投标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招标公告还对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确定山西省海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
建设资金来源全部由怀仁县财政拨付。这三项工程,分为三个标段,于去年11月6日,发布了施工评标结果公示。中标企业为:山西黄河园林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山阴县玉林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原平市班政铺根源苗圃。
这位反应问题之人发现,标还未开,工程却早被另三家公司“拿”走,并早已施工完工。他质疑:“阳光操作的招投标怎会有如此猫腻?”
他不甘心,决定实地前往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项目地勘察现场。在项目现场看到,工程已经完工,周家窑、段家堡、南铺等周边村庄的老百姓告诉他,乡通道绿化工程早在去年“十一”前已经完工了。
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一经发出,“暗箱操作”、“有黑幕”等质疑声也接踵而至,一些本想参与这三个标段项目建设的企业通过多方打听,该项目不仅明显排挤其他竞标企业,而且存在严重的先施工后补招投标手续的行为。
去年12月26日,笔者前往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项目现场。
在南铺村,村民们告诉笔者:“这条公路,早在去年“十一”前就开始修好了,一边修路一边绿化,”知情人士对笔者说: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是先施工后招得标。
笔者驱车行驶在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的路线上,走完这段路行驶了12.6公里,没有怀仁县林业局招标中的14公里。1.4公里的绿化款,去向成了糊涂账。公路的清洁工说,该条公路修路和绿化一起施工的,早在去年“十一”就通车了。据现场执勤的交警介绍,这段路,在去年“十一”前就完工通车了,一边修路一边搞得绿化工程。
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投标中程序倒置、先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相关部门集体参与造假、知法犯法,擅自三家公司进场施工。
2013年12月25日,带着了解到的诸多问题,笔者来到怀仁县林业局,听到采访绿化招标的事,都躲闪着说不知道。
拨通该局局长仝晨宇的电话,他说:“我有事不在单位,关于绿化工程,你还是去乡政府了解吧,要不你们明天再来吧。”
26日,笔者再次来到怀仁县林业局,没有见到局长仝晨宇,再次拨打其电话,他说:“关于怀仁县亲和乡-新家园乡通道绿化工程,我也不清楚有没有招标,估计招标了,等我了解清楚后告诉你们吧。”
截止发稿时,没有得到怀仁县林业局的回复。
笔者从一个曾想参与投标的知情人士那里了解到,怀仁县林业局是本次先施工后补办招投标的主导者。即使别的企业参与竞标,也不可能中标;即便中标也不可能进场施工,因为之前的施工企业或者不退场或者肆意抬高已经完工的工程款,以此吓退中标企业。
“仁福路改造工程”和“仁华路贯通工”程两起工程事件舞弊再被揭发
继图书馆体育馆项目涉工程腐败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再曝两起城建工程舞弊案,总投资两千多万元的仁福路改造工程和仁华路贯通工程在招标时弄虚作假、自欺欺人,工程已完工才发出招标公告,玩众多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于股掌,被称“烽火戏诸侯”。
连日来,记者按照当地群众反映的情况,深入怀仁县详细了解该县近年来实施的所有城市建设工程,发现工程腐败现象极为普遍。这是该县2013年就完工的两项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的招投标资料——
2013年12月9日,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通过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怀仁县仁福路改造工程已由怀发改【2013】18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地点怀仁县火车站至怀安大街,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208米,红线宽28米。总投资1448.24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拨付。计划工期10个月。2013年12月27日,发布招标控制总价:12480075.2元。2014年1月7日,公示评标结果,中标单位为大同市永安恒大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7日,怀仁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通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相关招投标网站发布招投标公告: 怀仁县仁华路贯通工程已由怀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政发改字【2013】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地点北起怀信街南至怀安大街,建设规模全长710米,项目总投资680.96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13年11月29日,发布招标控制总价:562.77万元。2013年12月5日,公示评标结果,中标单位为怀仁县东海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既然中标结果一个是2014年1月7日,一个是2013年12月5日,那么按照常理,至少在此以后,这两项工程才会动工吧。可仁福路两边的商户和仁华路周边的群众告诉记者,两项工程在2013年前半年已经开工了,在秋末冬初就完成了路面铺设的全部工作。记者又翻阅了一些当地媒体的相关报道也证明这两条路在2013年上半年就开工在年前已经完工了——在2013年8月12日的《朔州日报》和朔州新闻网这样报道怀仁县:“上半年,该县实施的7项道路工程中·······仁华路贯通、仁福路贯通等工程正在加紧施工。”2013年12月30日的相关报道中这样表述:“今年,怀仁县共累计投资2.2亿元,已先后完成了······仁华路改造、仁福路(一段)贯通共8条道路的升级改造和······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像怀仁县这种假招标,是与本法背道而驰的暗箱操作,是典型的工程腐败,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怀仁县胆敢视依法行政如儿戏,屡屡在工程招投标中上演“烽火戏诸侯”,到底是谁导演着这一切?(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