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6月3日电 (张丹莉)3日,记者从贵阳市2014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贵阳市已有108家企业吃环保罚单,拟处罚金额724.5895万元(人民币,下同),平均每月有超过20家企业吃到罚单。
据悉,1月1日至5月30日,贵阳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383人次,检查企业3020家,对涉及大气、水、重金属、危险废物、工业园区、交通干道、环评与环保“三同时”、自动监控设施等开展了重点检查。检查中下达执法文书295份,开展夜查150次,责令停产企业9家,停产整改企业23家,限期治理整改企业125家,目前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的案件108件,拟处罚金额724.5895万元。
“相比旧法,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严格约束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职、依法执法。”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刘昌权介绍,2014年贵阳市全年查处企业才180多家,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至5月30日,就查处了100余家。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处罚手段和力度,解决了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特别是增加了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责令限产、停产整治、治安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使环保执法不再是“棉花棒”,而是真正有了“杀手锏”,法律的威慑力显著提高。
为抓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贵阳市将在6月底全面完成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生态文明委的官方网站上建立平台进行统一公开,进一步方便公从监督;同时优化12369环境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和优化公众的参与渠道,方便市民进行投诉和举报,发动全社会参与。
为解决环保执法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贵阳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贵阳市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设立乡(镇)生态保护机构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的“林业站”加挂“生态保护站”的牌子,并增加1-3名工作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贵阳市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抓手,实施“蓝天、碧水、绿地”保护三大行动计划,以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城林带建设、城市绿化建设、城市污染和垃圾处理等为工作重点,保障了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工作的全面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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