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上贴出一份由广州市交委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决定书中显示,当事人胡先生被查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与决定书一起曝光的,还有一部显示正在使用打车软件Uber的智能手机。6月3日,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其事,并表示目前正作进一步调查。一旦证据确凿,将对车主处以3万元罚款。
笔者致电当事人胡先生,胡先生表示,被查的车辆是他自己的车,挂的是“粤B”牌,5月26日当天被广州市交委执法部门查获。胡先生称,目前他的车已被执法部门扣下。对于被查时是否正在进行营运等问题,胡先生以“正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采访。
广州市交委执法局表示,该起事件是他们在一次综合执法行动中查获的,是否构成非法营运,依赖于执法证据的取得,而不是依赖于其所表现的形式。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