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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方:发生在民众身边、损害民众利益职务犯罪案占八成多
发布时间:2015/6/27 22:14:46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社乌鲁木齐6月23日电 (记者 孙亭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23日称,2014年至今年5月,新疆检方共立案侦查发生在民众身边、损害民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899件1074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81.8%和85.7%。

  23日,新疆人民检察院举行2015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2014年1月至今年5月,新疆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受贿案件1708件,立案侦查921件1024人,其中大案500件,要案61人,挽回经济损失1.64亿元人民币;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56件,立案侦查178件229人,其中大案60件,要案6人,挽回经济损失4484.9万元人民币。

  期间,新疆检察机关查办了当地民众关注程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新疆人防办原主任朱信义(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渎职案;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新疆民宗委原副巡视员艾尼瓦尔·吐尔地涉嫌受贿案等。

  新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表示,对这些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查处,既有效推进了新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也增强了各族民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尼相·依不拉音还指出,2014年,新疆检方进一步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民众身边、损害民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损害民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265件313人。

  尼相·依不拉音表示,民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举报途径行使举报权利,新疆检察机关将加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力度,对举报线索,认真受理、严格保密、迅速查处,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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