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6月29日电 (高寒)29日,记者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纪委官网获悉,该州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五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其中有10名村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挪用、贪污集体和村民资金,涉及资金近100万元,这10名村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党纪处分。
据该官网通报的五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分别是:
1.会理县中厂乡绿坪村黄子德等人贪污案。2009年7月,会理县中厂乡绿坪村村党支部书记黄子德、村委会主任罗兴祥、六组组长黄正伟等人采用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实施旱山村集雨节灌工程资金127259元进行私分。2015年5月15日,经会理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子德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罗兴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正伟党内警告处分。
2.冕宁县石龙镇和平村宋清远等人挪用集体资金案。2010年2月12日,冕宁县石龙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宋清远,村委会副主任王贵才、村文书宋绍春三人隐瞒该村土地租金和青苗补偿款已到账的事实,私自将补偿款592629.4元和宋绍春农业银行卡上的部分余款凑足60万元借给了本村村民王国林。2010年3月24日,宋清远、宋绍春以支付村民补偿款的名义将由石龙镇财政所暂为保管的20万元复垦保证金取出,再次借给了王国林。2010年5月31日,王国林将80万元借款一并归还。2015年3月19日,经冕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宋清远、王贵才、宋绍春开除党籍处分。
3.甘洛县阿兹觉乡吉乃彝各村阿木热哈等人贪污案。2013年7月,甘洛县阿兹觉乡吉乃彝各村党支部书记阿木热哈、村委会主任阿木约日、村文书海呷尔布,虚构书面材料骗取甘洛县畜牧局石漠化治理项目经费42520.5元予以私分。2015年3月24日,经甘洛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阿木热哈、阿木约日、海呷尔布开除党籍处分。
4.喜德县冕山镇洛发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的日久格挪用公款案。2011年3月,喜德县冕山镇洛发村村党支部书记的日久格与村委会主任阿的伍呷莫在召集村组干部及部份村民代表商议后,扣留洛发村低保资金135848元,用于补贴本村烤烟种植户。2013年7月,的日久格挪用生态林补贴资金30000元用于村上“火把节”活动,2014年3月已退发给村民。2015年1月16日,经喜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的日久格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普格县吉乐乡计生专干张军贪污案。2009年以来,张军违规收取村民准生证工本费2620元;2011年8月以来,张军又超额收取村民结婚证工本费2040元,两笔共计4660元,占为己有。2015年3月,吉乐乡纪委已将违规收取的4660元退还给了村民。2015年3月9日,普格县吉乐乡纪委决定并报乡党委同意,给予张军党内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