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诉讼案正式被法院受理。这次公益诉讼分别以广东欧珀(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被告,诉讼理由是这些手机厂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消保委是通过一次对比试验得出这一结论。(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6版)
如果不是上海消保委的认真履职,我们很难相信,我们每天使用的智能手机里竟然有那么多“猫腻”,可以说到处都是坑人的把戏:有些手机能够自行“偷跑”流量,最多的一款送检苹果手机居然一个月能“偷跑”60多元;手机预装软件成普遍现象,最多的一款送检OPPO手机竟然预装71个软件;手机标称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的情况同样“非常普遍”,一款标注容量为8G的索尼手机实际可用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53%……智能手机,原来不是用来方便操作使用的,而是在“坑人”方面用来“智能的”。
这些“猫腻”多多的智能手机,都是我们平常比较信得过甚至非常信任的品牌,但是连“偷钱”都如此智能,不能不让我们感到震惊。而这些问题的背后,是经销商或厂商从背后大肆获利:据了解,手机经销商或厂商每装一个软件,便能从软件经商者中获得1至5块钱的提成。至于手机能够“偷跑”流量,存储容量短缺等,要么能够从中渔利,要么“节约”了成本。但对消费者,却是莫大的费用损失或隐私泄露,不能不让人感到愤慨和不公。
据有关统计,中国的智能手机用户超过了5亿,成为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最多的国家。然而,这些智能手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品牌,都存在诸多“猫腻”。如上海保消委送检的20款智能手机,除一款无法开机外,其他19款送检手机全部都预装有不必要的预装软件。法律人士表示,这些手机中预装的不必要的软件,使用与否都应该由拥有者自主决定,但经销商或厂商却如此“强制安装”,不能不说是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实际上,早在2013年9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就曾报道,揭示预装软件在影响运行速度、浪费手机流量的同时,还对手机预装软件背后隐藏的利益进行了深层次调查。然而,对于如此公然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威胁信息安全的现象,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监管部门出手进行有力治理,以致到现在,一些现象更加严重,甚至是变本加厉。而消费者对手机问题的投诉,并不在少数。如在上海,从2012年以来,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案件都呈上涨趋势,已经连续3年占据商品类投诉第一位。
或许正是出于手机类消费投诉案件连续3年占据商品类投诉第一位的情况,才有了上海保消委对20款不同品牌的手机的送检,并对个别手机生产公司提起了公益诉讼案。然而,这么多国外和国内品牌手机普遍存在的这些问题,其他地方的消协等组织或有关部门,为何不能及早站出来为消费者维权?以致让预装软件及难以卸载甚至是“偷跑”流量等问题成为几乎所有品牌手机的“普遍现象”?央视媒体的报道,为何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5亿之多的智能手机用户,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蒙在鼓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这一问题,恐怕决不是一个上海保消委的责任,质检部门、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更不能无动于衷。我们期待,“智能手机”频成“智能坑人机”这一问题,在被媒体和有关部门关注和诉讼之后别再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