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7月14日电 (记者 周娴 实习生 袁航)记者14日从贵州省司法厅获悉,贵州省正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该省将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解决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场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部分非刑罚执行类项目,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社会力量支付费用的工作方式。
贵州是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第二批扩大试点省份之一,并于2010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试行工作,2014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贵州省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由57300余人,累计社区服刑人员35700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1600余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20%,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一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存在着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瓶颈”成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急需迈过的几道“坎”。为此,贵州省提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增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贵州省提出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包括:社区矫正宣传、咨询和政策研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日常走访、信息收集录入等事项;开展日常教育、心理风险评估、心理危机干预、社区服务、循证矫正等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社区服刑人员出监所过渡性帮扶服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电子定位监管等。
“由于不少社区服刑人员有不良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复杂,一旦缺乏必要监管,容易重新踏上犯罪道路。”贵州省司法厅厅长吴跃表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是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融入社会的客观需要,同时能有效地解决目前社区矫正体制内人员少、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