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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拖欠电费纳入征信管理 企业客户经济活动将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5/7/19 21:51:58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福州7月15日电 (记者 龙敏)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15日正式签订《企业用电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从2015年8月1日起,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信息将与金融系统共享,直接影响到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

  双方表示,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情况纳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将培养用户自觉缴费习惯,促进贯欠企业用户提高缴交电费积极性,增强诚信用电、诚信缴费意识,减轻电费催收压力,促进电费及时回收;同时,有助于商业银行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还款能力,降低审贷成本,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助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经理陈卫中介绍,对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的企业客户信息,都将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并作为企业重要征信记录,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

  拖欠电费的信用信息,将在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展示,并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

  陈卫中还介绍,已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企业客户,只要在缴清电费后的T+1工作日内,企业拖欠电费信息将从数据库中删除。对已展示的逾期交付电费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可向所在供电公司提出异议申请。

  据了解,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将继续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开展合作,不断丰富企业用电信息采集内容、格式,完善有关制度,形成信息更新机制,规范缴费信息管理,确保共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吕进中表示,与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的合作,标志着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对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吕进中还表示,今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助推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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