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未艾的快递业纳入法治快车道,才能真正得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
近日媒体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5名快递员工集体偷件,数量高达200多件, 他们随意拆开包裹,看到喜欢的就随便拿,不论大小,看到零食就打开,现场分着吃,根本不怕监控录像。警方已开始调查此事。此事一经媒体曝光,快递行业的乱象再次令舆论哗然。
“快递员集体偷件”事件暴露了快递业监管不力的软肋和法律制度的短板,如何规范快递行业管理的问题也再次引发关注。
目前,我国尚缺少统一规范快递业、有效保障快递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法规。2013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规章性质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效力低、规定不明确,对快递行业赔偿标准缺乏明确的规定。而作为快递行业主要法律规定的邮政法对快递行业的规定也过于原则,仅限于“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等原则性规定。单靠规章性质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过于原则化的邮政法都已难以解决诸多快递乱象,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快递条例,并在邮政法、电子商务法中也专门就快递业问题作出规定,将消费者难以行使的快递权利具体化,将快递行业真正纳入法治轨道。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将快递立法提上议事日程。要使快递条例成为引领、促进、保障邮政行业发展的有效保证,成为快递服务上台阶和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要注重法律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要结合快递行业特点,充分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促进有效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利于激发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有利于企业搞活、有利于市场充分竞争。要通过快递条例的制定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条文要加强过程监管、事后监管等各种监管手段的综合运用,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为规范、提升服务能力。
在国家层面的快递业条例迟迟难以出台的背景下,有的地方先行推出的快递业地方立法也可以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例如,为规范快递市场行为,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制定的《深圳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对违反加盟规定、无证经营行为、违反代收货款规定、违规操作处理、严重损毁快件、不按规范收寄快件等行为,《办法》设定了处罚规定,要求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加强快递企业的服务规范和操作要求。
快递业立法要坚持“鼓励竞争、促进发展、规范管理、加强监管”的原则,要立法重点明确快递市场准入标准,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完善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加强快递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快递从业人员从业信息档案。要立法强制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不玩潜规则,不实行霸王条款,坚持先验货后签字,对于破损快件可以拒收。为预防利用快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收寄验视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完整填写快递详情单,不得收寄快递详单内容不完整的快件,同时快递企业需要建立快递详情单留存制度,必要时实行快递实名制以及快递物品严格安检的制度。
方兴未艾的快递业纳入法治快车道,才能真正得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否则,林林总总的快递乱象,必然会为这个“朝阳产业”蒙上灰色的雾霾。但愿触目惊心的“快递员集体偷件”,能够倒逼快递业立法进一步提速升级,真正将快递业纳入有序发展的法治轨道。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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