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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新疆兵团法律援助为逾3.8万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亿
发布时间:2015/7/27 19:02:47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3日电 (记者 戚亚平)2010、2011年连续两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将法律援助列入“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后,近五年来,新疆兵团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9124件,共为38663位困难职工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亿元,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67622人次。

  23日,新疆兵团法律援助情况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举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

  新疆兵团司法局副局长魏长江在新闻发布会上称,2015年1月,综合新疆兵团法律援助状况、职工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兵团司法局印发《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兵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已从人均最低收入的1.5倍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让更多职工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的覆盖。

  魏长江还称,许多与职工群众的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也纳入了补充事项的范围,特别是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在法律咨询方面,新疆兵团司法局依托便民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构建多元化的服务平台,实现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全覆盖。

  截至目前,兵团14个师共有17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成并投入使用,有25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44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有25部“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投入使用。

  此外,为促进司法公正,兵团司法局围绕落实修改以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延伸适用阶段的规定,不断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试点,积极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依法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魏长江表示,今后,根据新疆兵团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应困难职工群众的民生要求,将会逐步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将积极推动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案件且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网上申请审批,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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