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7月23日电(傅煜 丁杰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对外发布新闻称,在自去年11月起开展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截至6月30日,湖南各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97案,涉及“老赖”429名。
据介绍,为配合此次行动的开展,各级法院对需要纳入打击范围的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同时对执行动态及拒执犯罪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进行广泛宣传。在专项行动中,湖南法院共有644个执行案件,656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标的额共计7047.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对已移送的案件抓紧依法处理。”湖南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金旺廷表示,根据上级法院有关精神,湖南省法院将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追诉程序由单一的公诉程序改为公诉与自诉并行程序的机制,建立健全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今后一旦出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就要及时有力打击。”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程序、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明确了酌定处罚情节的适用条件等。如规定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同时,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若在一审宣判前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执行义务,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当日,湖南省高院还公布了一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