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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年发放法律援助财政保障经费9016.43万元
发布时间:2015/7/30 23:42:48   作者:佚名   点击:

  “感谢你们的帮助,我终于摆脱了可怕的婚姻恶梦。”7月24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法律援助中心,油车港镇残疾女青年汤某拉着法律援助律师冯波的手,再三道谢。正是在冯波的帮助下,小汤收集齐全相关证据,法院判决支持其与丈夫离婚,结束了24年的家暴婚姻。

  在浙江省,类似这样动人的法律援助故事每天都在发生。更多普通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温暖。

  “近年来,浙江省法律援助的质量管理、涉军法援等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推动浙江法援工作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按照两办意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再谋新篇、继续走在前列。

  扩大范围应援尽援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2012年开始,浙江省调整了法律援助“三项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事项,都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介绍,他们还对赡养抚养、假冒伪劣农资侵权,因环境污染造成种养殖业损害、因见义勇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等事项实行免经济状况审查,将司法鉴定、公证等事项也纳入援助范围,逐步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低收入群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宁波谢女士在某医院进行剖腹产,胎儿出生后被诊断为“新生儿呼吸衰竭”,出院诊断为“治愈好转”,但她发现孩子8个月时头控不稳,经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谢女士来到宁波市镇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经办此案。通过详细调查了解,法援律师发现医院治疗确实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甚至是错误治疗,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受援人家属获得了医疗费等赔偿21万余元。

  提高标准应援优援

  在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记者看到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评估系统。该系统设定了百分制案件评估标准,对所有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分,将评估结果公之于众,群众可根据评估结果,采用“点援”方式,选择自己喜欢的律师。对评估结果处于末位的律师,则暂停其法律援助资格。

  储春元是4家企业共同聘请的保安,一直兢兢业业工作,2010年10月4日凌晨值班时,为阻止小偷盗窃而受伤,伤势严重需要长期后续治疗。储春元找到4家企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均无果,最后只得走进了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大门。卓予拉、柯展律师接案后,为他连续奔走了3年,终于帮他争取到了30余万元赔偿款。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永根介绍说,近年来,浙江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等,对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同时,推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制度,落实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质量监管措施。推广法律援助人才资源库、点援制、合同制等工作经验,优化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方式,努力实现“应援优援”。

  优质服务便民惠民

  在浙江省各地,法律援助中心是道亮丽的风景线,全省县级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均在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临街设立宽敞的办事大厅,群众看得清、找得着、进得去。

  杭州市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4名律师值班,接待来访群众。87岁高龄的张奶奶为女儿的不幸婚姻,多方奔走求助无果,辗转找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老人家年事已高,听力有限,值班律师通过纸笔,与老人进行交流,最终帮助老人解决了这一难题。

  浙江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等平台,通过实施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法律援助进监所”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努力让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仅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03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

  保障法援经费到位

  在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中,浙江省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目前,已实现全省所有法院、公安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同时,该省还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推动律师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工作试点,还建立起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得到处理。

  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修订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健全案件补贴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加大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2014年,全省法律援助财政保障经费共计9016.43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省级财政法律援助补助专项经费1400万元,同比增长75%。舟山等地还推行法律援助周转救助金制度,迄今为止共为87户受援人发放92.61万元法律援助周转救助金,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00余万元,获得了受援群众一致好评。

  本报杭州7月26日电  记者陈东升王春 通讯员丁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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