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器劫持服务流量
因认为搜狗手机浏览器劫持百度流量,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搜狗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00余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百度告搜狗 索赔100万
百度公司诉称,同样作为从事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经营的“搜狗手机浏览器”对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指出当用户启动“搜狗手机浏览器”软件,将搜索栏的搜索引擎设置为百度搜索并输入关键词时,搜狗在下拉提示框显著位置放置多条指向搜狗网的下拉提示词,引导用户使用搜狗网经营的信息服务,同时借助页面提供付费推广信息和广告而获取经济利益。
百度认为,搜狗二公司的行为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实质是将本属于百度网的搜索服务流量强制导向搜狗网,是典型的流量劫持行为,不仅严重干扰网络用户对百度网的正常使用,减少网络用户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的访问,攫取了本应属于百度网的交易机会,同时使用户误认为该信息服务为百度网提供或与百度网存在某种关联,从而混淆服务来源。故起诉要求搜狗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在搜狗官网、法制日报等的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同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
搜狗不认可不当竞争
搜狗方面对此表示,百度诉称的“技术干扰”、“流量劫持”、“混淆误认”均不存在,并进一步解释称,启动“搜狗手机浏览器”软件,将搜索引擎设置为百度搜索并在顶部的“地址-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后,在浏览器窗口中以全屏模式出现搜狗提供的浏览建议,属于搜狗浏览器的浏览器行为,这时搜索行为并未开始,不涉及百度网的搜索服务,因此并不存在技术干扰。
其次,关于流量劫持,对百度搜索引擎来讲,搜狗浏览器带来的任何流量,都是新增的、额外的流量。搜狗浏览器软件不存在针对百度的任何恶意功能,无论是设置“搜狗”、“谷歌”还是“百度”为默认搜索引擎,输入相同关键词后,浏览建议的条目内容和排列顺序都是相同的。用户在点击了浏览建议中的搜索关键词、搜索推荐或使用搜狗手机浏览器浏览百度网时,均可以正常访问百度网站。因此,百度诉称的“流量劫持”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均有证据 同意调解
最后,关于混淆误认,搜狗认为搜狗手机浏览器在浏览建议中,通过不同图标分组标示,“观看”、“阅读”、“下载”、“查看”按钮反色显示,以及在垂直内容底部标注“搜狗嗅探到……”等字样,已经充分向用户说明、提示搜索结果并非来源于百度,在技术上已经尽量避免混淆。
昨天的庭审中,双方都提交了相关证据,搜狗公司还申请中国科学院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而通过当庭提问交流,百度对专家的专业资格提出异议,认为对方对于安卓软件、主流浏览器和涉案软件均不够了解。不过,最后百度与搜狗均表示同意调解。晨报记者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