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梳理2008年以来备受关注的一系列官员免职案后发现,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的官员中,半数官员已复出,走上了其他领导岗位。与免职时的舆论“高调”相比,官员复出却是在波澜不惊中完成的。
免职,本是一种有效的问责机制,是对涉事官员领导责任的追究,也是对其他官员的警示。“高调”宣布免职决定,既是回应民意的需要,更是为了实现威慑作用的最大化。
相对于免职的“高调”而言,笔者以为,复出更应“高调”,对当前打造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更有特别的意义。被问责的官员,经过严格的干部任职考察程序,当然可以复出。但是,如果对复出官员的任职考察不公开、不透明,或者刻意低调,更容易引起公众猜疑甚至质疑:免职不过是平息舆论的“挡箭牌”。相反,官员“高调”复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坦诚面对公众审视,既展现了党和政府建设廉洁、效能干部队伍的决心和自信,也是对复出干部的肯定和鞭策。(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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