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以长航集团为债务人的12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带来的最新利好消息。
ST凤凰(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该公司已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控股股东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的1.81亿股股权正式过户给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后者以17.89%的持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这标志着此前因连年亏损而被停牌的央企成功实现了破产重整,ST凤凰浴火重生,切实维护了数万股民权益,实现了金融债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该院从受理长航凤凰重整案到裁定完结仅用时10个月,创造了同类规模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中破产程序耗时最短的纪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600多家债权人、9万多股民、出资人和企业员工等各方利益。
长航集团是我国内河最大的航运企业,有130多年历史,是国务院直接管理的大型央企,主要经营水上运输、船舶制造及修理、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但因干散货市场需求低增长与运力高增长导致供需严重失衡,船舶运输业整体陷入低迷;与此同时,燃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与相关航运成本攀升,长航凤凰生产经营连续两年出现巨额亏损,债务负担日益沉重,面临破产清算和退市风险。
因长航凤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2013年11月,武汉市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
长航凤凰重整案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后,2014年3月18日,武汉市中院依法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投票通过之后的首月,长航凤凰即实现了主营业务扭亏为盈。2014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同比增长108.44%。
经过9个多月的重整计划制定与执行,长航凤凰已摆脱严重亏损的状态,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014年9月15日,长航凤凰《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正当长航凤凰着手筹备恢复上市事宜时,以长航集团为债务人的系列案件陆续进入诉讼、执行程序,武汉市中院依法保全了长航集团持有的17.89%的ST凤凰股份,“凤凰”恢复上市再度笼罩乌云。
2012年1月19日至2014年3月3日期间,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与长航集团先后签订了11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在借款期间,长航集团未按期偿本付息,交通银行以长航集团违约行为构成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事件”,单方面宣布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于2014年6月起陆续就11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违约事由,将长航集团起诉至武汉市中院。
经审理,武汉市中院判决长航集团偿还交通银行贷款本金、逾期罚息、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等8.1亿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长航集团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4年11月19日,交通银行向武汉市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交通银行向长航集团提供的是信用贷款,并无足额抵押担保财产;尽管诉讼程序中采取了保全措施,法院也依法查封了长航集团名下的一处农用地和持有的部分股票,但执行程序仍然受阻。
鉴于该系列案件标的额巨大、涉及股东人数众多、事关央企的生死存亡,武汉市中院多次研讨、充分论证,最终确定了放水养鱼、盘活资金的执行思路巩固破产重整成果,力争实现多方共赢。
因长航凤凰基本具备复牌交易条件,武汉市中院决定以控制长航集团持有的股份为执行突破口,协调长航集团积极寻找转让长航凤凰股份的受让公司,尽快实现股权和平变现,兑现金融债权。
与此同时,武汉市中院协调交通银行与长航集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就8.1亿元的本金及利息达成债务重组与债务清偿安排,先偿还4亿多本息,剩余4.1亿本息进行贷款重组,同时双方就长航集团持有的长航凤凰17.89%股权的转让事宜达成一致。
今年7月23日,长航集团与顺航海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交通银行提交解除股权查封的申请后,武汉中院执行法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股权解封工作。
8月6日,长航集团将持有的长航凤凰股权通过市场行为成功转让给第三方顺航海运,成交价格为5.53元/股,总计10亿元。
目前,长航集团根据和解协议拿出其中4亿多元偿还给交通银行,剩余的4.1亿元本息债务用交通银行提供的新贷款清偿完,长航集团为新贷款提供了足额担保物。
此外,招商银行申请执行长航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2亿余元,亦在上述系列案件执行中得到一并清偿。
本报武汉8月16日电 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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