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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中国分拆掀员工离职潮 员工买断工龄的要求被否决
发布时间:2015/8/22 23:26:17   作者:佚名   点击:

  惠普中国将企业业务分拆出去之后,要求企业业务的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到新公司去。这一做法引发部分员工不满,有员工向记者透露,目前已有300多人选择离职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彭飞

  “签了吗?”“签了啊,不签去哪儿!”

  “签了吗?”“签了。”“你这个签了有点亏啊!”

  8月14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国贸附近的中国惠普大厦,在电梯间不断听到惠普员工之间类似的对话。

  这一天,是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普中国”)为完成业务分拆,给部分员工定下的重新签署新合同的最后期限。中午十二点左右,结伴下楼吃饭的惠普员工也在谈论着有关新合同签订的话题。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份说起。

  5月21日,清华控股与惠普中国公开宣布达成合作协议,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惠普中国旗下华三通信网络公司(H3C)和惠普中国区企业业务(包括服务器、存储和技术服务等业务,以下简称“EG部门”)51%的股份。

  其中,针对EG部门的具体重组操作方式是,惠普中国成立一个全资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华山”),将企业业务先划入该全资子公司,之后清华控股再注资51%将紫光华山变成合资公司。

  一位惠普中国的老员工发给媒体的公开信显示,为完成分拆,惠普中国要求2700名企业集团业务的员工全部重签合同,转移至天津惠普数据中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并要求员工8月14日之前必须完成合同签署。

  然而,原本有着“惠普”标签的部分员工对这一做法并不满意。

  “由于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缺乏沟通,且大部分人对新公司缺乏信任和安全感,因而大部分员工参照业界外企的并购案例,要求将惠普期间工龄进行买断补偿。”前述公开信中提及。

  据悉,8月3号,惠普中国举办了一次内部沟通大会,但员工提出的所有诉求均被资方拒绝。

  签订合约的最后期限并未因员工们的不满而推迟,因此才有了本文开头记者在惠普大厦看到的场景。

  “员工要求买断工龄无法律依据”

  分拆期间,惠普中国曾发布公开声明:“我们设计了激励计划为加入新公司的员工提供显著的机遇。我们的目的是让员工积极加入新公司并良好地过渡。”

  记者从一位微博名为“彼歌坏小宁”的惠普员工所公示的新公司offer看到,新公司对一位具有五年工龄的员工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只是十份份额的购买价为26.51元人民币的股权,而且三年之后才能解冻,满5周年才能拿全。

  对此做法,该员工表示无法接受。

  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正赫律师看来,惠普中国员工无法接受被分拆到新的公司,也有其充分且合理的理由。

  “其一,新公司未来发展预期的不确定性会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例如2014年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后,就出现过大规模裁减原诺基亚业务线员工的事件;其二,外企、国企、民企具有不同的企业文化,甚至美资外企与欧资外企之间也有不同的企业文化,对于长期浸淫于外企文化的惠普员工,能否适应新成立的合资公司的企业文化必然也是其担忧的问题;其三,劳动关系转移后,可能会出现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模式、销售提成奖励方式等一系列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所有员工均将有或大或小的影响;其四,新公司给予的股票及奖金计划由企业单方制定且设置了较为苛刻的获取条件,员工对于能否取得相关待遇存在疑问和不确定性的预期。”刘正赫律师说。

  前述公开信中还提到,在买断工龄的请求被拒绝后,不少员工决定集体聘请律师与资方进行谈判。

  那么,这些员工的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

  京师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徐玉领告诉记者,“买断工龄”可以作为谈判用语,但并不是现在法律上的准确说法,合同解除后的具体补偿方式还是应当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47条的相关规定。

  刘正赫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本次惠普中国和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属于“企业由于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资产业务重组,重组中涉及到员工劳动合同主体的变化与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情形。企业部分资产业务转让涉及到资产业务的出让方、收购方及员工三方,惠普中国所面临的就是这一情况。现行法律对企业重组时“买断工龄”并无明确具体的强制性规定。

  刘正赫补充道,所谓“买断工龄”从法律角度看就是“在劳动关系转移时,原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实践中企业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员工与受让方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不连续计算,由出让方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员工与受让方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出让方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刘正赫认为,惠普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从法律角度看,惠普中国的操作方式并不违法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离职员工补偿方案将个别协调”

  法治周末记者向惠普中国公关部门问及“截至8月14日,有多少名员工签署了新合约”,但其并未对该问题进行回复。

  有惠普中国的员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分拆之后,员工还将继续留在惠普大厦工作。但尽管如此,还是能够感受到很多员工对“惠普名分”的在意。

  一名惠普中国员工听说清华紫光收购公司部分资产的消息之后,曾这样写道:“一直以来觉得自己工作的是一家有着超过70年历史的国际IT巨头,世界500强,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像我们这样的基层员工加入惠普或多或少也是有一些自豪感。这样的公司,跟国内的并非领先的紫光相比应该不是一个量级的。紫光收购惠普,让很多惠普的员工第一时间接受不了。”

  “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新合同,也不用立即离开,可以继续工作到年底。”有员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有些员工不愿意在新合同上签字,已经离开了,还有一些员工虽然此刻人在惠普大厦,但已经被别的公司“挖走了”。

  据媒体报道,听闻惠普中国部分资产被清华紫光收购的消息之后,包括阿里健康、滴滴、特斯拉、京东、小米、聚美优品、优酷土豆、知乎等在内的互联网公司陆续组团前往惠普大厦附近抢人。

  惠普中国公关部门在回复法治周末记者时称,员工如果选择离开,具体的补偿方式他们会和员工进行“个别的协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克江律师分析认为:“公司在分立或者合并的时候,管理层会慎重考虑如何留下‘好’的员工,淘汰‘不好’的员工。对于留下的‘好’员工,一般都会给予不低于合并或分拆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但是对于被淘汰的‘不好’的员工,或者自愿要求离开的员工,公司与员工之间难免会出现涉及利益的分歧和冲突。”

  一名参与维权的惠普中国员工代表向记者透露,惠普分拆过程中,确实存在“区别对待”的做法:根据员工的年薪、业绩会有不同程度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只收到十份份额的股权激励,可能就是公司对他的去留并不在意。”该员工表示。

  该维权代表还向记者透露一些数据:“目前已经有300多人都离开了。”记者在一个名为HP离职QQ群里发现,目前因此事加入离职队伍的员工已经达到350多名。

  刘正赫律师表示:“企业方在关注资产业务重组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并保证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应当真诚平等地与员工就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毕竟在企业重组实务操作中,由于人的问题没有处理好,造成整个重组交易无法顺利完成甚至取消的事例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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