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5日电(陈丽莎 季轩)15日,杭州廉政网曝光多起“家族式腐败”案情细节:在妻子经营的土特产店内通过貌似正常买卖的方式完成行贿;与妻子一起腐败、最终又一起入狱……
从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案、杭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原副处长朱国镛案,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郦华才案,再到杭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原副总指挥王光荣案等,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家族式腐败”。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家族式腐败”屡屡见诸报端。此类案件多是窝案串案,涉及面广,影响恶劣。据媒体调查发现80%的官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关系,并且这些家族式腐败家庭又大多都有着病态的家风。
病态家风下的“家族式腐败”
“家族式腐败”,指的是一种以亲情为基础的团体腐败。在落马的家族式贪腐官员中,有的是“夫妻同伸手”,有的是“上阵父子兵”,有的则是“贪腐一家亲”,一人得道,全家贪腐。在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落马案件中,都带有“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
据杭州廉政网消息,“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例子在近年来杭州市查处的案例中也有不少。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因受贿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受贿金额高达988.4万元,其中大部分行贿人都是在其妻子所经营的土特产店,通过貌似正常买卖的方式完成行贿的。杭州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原副处长朱国镛和妻子李素兰也是一起腐败、最终又一起入狱。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郦华才,则是在第二任妻子的怂恿下逐渐走上了腐败的道路。郦华才面对镜头说:“确实,我不是一个好家长。我对于我们官员家庭所应该有的红线、底线没有守牢。”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副教授沈小勇表示:“家风的好坏也反映了党风政风的好坏。为什么领导干部后来发生了贪污腐败的案子,80%的案件都是和家庭成员相关。实际上最后发现还是没有管好自己的妻子,没有管好自己的子女,没有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最根本的还是没有管好自己。”
在杭州市纪委2014年查处的杭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钱江新城建设原副总指挥王光荣案件中,王光荣的妻子莫佩芬和女儿也是围着王光荣的权力范围在经营生意。案发前,莫佩芬已出逃国外,也于2015年登上了“天网”行动的红色通缉令名单。
沈小勇指出:“妻子没有成为贤内助而成了贪内助。子女没有为父母增光反而‘坑爹’。很多这样的事情,最后都是围绕着党政干部家庭核心,围绕权力,权力观发生了扭曲,导致了家族式的腐败。”
贪官为何会形成这样的贪腐作风?
据杭州廉政网消息,官员形成这样的贪腐作风缘于理想信仰的严重缺失、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扭曲,以及放松对党章党规党纪等的学习等。如“大师”王林一案便折射出了部分官员理想信念失守的现象。
在杭州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许多人都曾面对镜头,把自己腐化堕落的原因归结为放松了世界观改造,造成了理想信念的缺失。
杭州市运河集团原董事长邵毅对此也表示,世界观的问题、对权力的认识问题、这是根本原因,可以说犯错误的、甚至犯罪的干部都有这方面原因。
另外,浙江湘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潘建初曾做过这样的忏悔:自己违法犯罪,收受贿赂的目的是为了“给子女留点财产,也算给他们有个交代”。
在这类贪官心里,“封妻荫子”、“一人得道,全家升天”的封建腐朽思想也还大有市场。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满脑子的“当官发财”、“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之类腐朽错误的权力观,这样的领导干部又能带出什么好家风呢。
有一位落马官员曾说,他从来不看红头文件,真正看过的两份红头文件,是自己的“任命书”和“处分决定书”。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最多则是古董收藏和鉴赏的书籍。
重视树立良好家风
重视树立良好的家风,是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传统,为后人树立了典范。毛泽东有著名的“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周恩来专门制定了《十条家规》严格要求亲属。罗荣桓教育子女不能成为“八旗子弟”。
最近出版的《陈云家风》一书,介绍了陈云对家人的严格要求。他曾指出:“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
沈小勇表示,反而是越高位对子女的教育越严格。这是对我们现在领导干部很高的启示。(完)
上一篇:广东加大力度保护臭氧层
下一篇:广州将建千余公里生态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