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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委屈扎死前岳母 事后无法承受压力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14/8/17 22:38:06   作者:佚名   点击:

  独自抚养智力残疾儿子的李某去前岳母家找前妻时,不满老人的态度,加之与对方积怨已久,他回家取刀连扎前岳母30多刀,致其死亡。记者昨天获悉,李某已被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并赔偿死者家属4.1万余元。

  ■惨剧发生

  60多岁老人连中30多刀

  现年45岁的李某案发前是北京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后被派遣到大兴区一个交通队任协管员。2012年9月,他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离婚,智力残疾的儿子由他抚养。

  2012年10月24日早6时许,因为儿子不适,说要找妈妈,李某带着儿子到了60多岁的前岳母张老太家,想找住在那里的前妻。谁都没想到,这一次见面引发李某心中多年的积怨,张老太被他连扎数刀。

  尸检报告显示,张老太身上的刀创共有30多处,老人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伤胸腹部及肢体致胸腹部脏器多发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警方曾对李某做过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李某无精神病。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4.1万余元。据悉,案件审理期间,李某的家属已为其交纳赔偿款4万元。

  ■被告人供述

  “问不出前妻在哪我就火了”

  李某表示,他觉得和妻子离婚与岳母有很大关系,对老人早有不满。事发当天,他去前岳母家找前妻。老人说“她去孩子他三姨姥姥家了”,“我一听就来气,又在说瞎话骗我,我没说别的,就把儿子留下就走了。”

  李某说,他往外走的时候越想越生气,“这些年为她家做了那么多事,到最后却是这么一个下场,心理不平衡。再想到现在带着17岁的智障儿子,也没有经济能力和精力抚养他了,当时就想回家去拿刀杀了她。”

  李某回到家,拿出一把西瓜刀放在布袋里返回张老太家。他进门后看见儿子正在卧室的床上坐着,前岳母坐在边上。他又问前妻到底去哪儿了,张老太仍说“去孩子他三姨姥姥家了”。“问不出前妻在哪,我就火了。”李某拿出刀,此时张老太边躲闪边说“我闺女和你都离婚了,她去哪儿跟你没关系”。“我这么多年为你们家做牛做马,你们这么对我。”李某称,他越说越生气,张老太见状就说要去找女儿回来,在后退时被孩子的脚绊倒了,仰面朝上。他手里反握着刀,上去朝着张老太的上身部位一通乱扎,他记不清扎了几刀,直到老人躺在地上不动。

  两次返回案发地“探消息”

  李某说,作案后,他的儿子拉着他说想走,他就把刀装进布袋,从张老太家柜子里拿走了存折,里面有约5万元。他说自己曾帮前妻家要回8万元,但自己只分到5000元,他认为存折里的钱是他应得的。李某出门后,用老人的钥匙把房门锁好。之后,他曾将作案用的刀藏到草丛里,随后带孩子回家。

  当天上午,他向单位请假后在家待着,想事情该怎么办。中午时,他返回案发地“探消息”,但是没敢开门进去就走了。晚上,他又去了一趟,看到前妻的哥哥,对方让他以后少去,他没说话就回家了。到了晚上9点左右,他实在承受不了心中的压力,就带着作案用的刀去派出所投案。

  ■前妻证言

  “他总认为我妈对我太偏心”

  李某的前妻在证言中称,她和李某离婚后住在母亲家。离婚后,李某曾多次与其家发生争吵和纠纷,李某和她母亲的关系不好,“他总认为我妈对我太偏心”。

  李某的前妻说,事发当晚,她回家后发现没带钥匙,敲门没人给开,给母亲打电话起初是“正在通话”,然后是“关机”。之后她到邻居家待了会儿。晚8点多,她给哥哥打电话询问,哥哥称下午也曾去过,没人开门。当晚,她的哥哥赶过来,怕出什么事,于是找了一家开锁公司的师傅来开锁。正在开锁时,来了3名民警。原来,民警是在李某投案后,到现场了解情况的。

  “门打开后,我看见母亲躺在卧室床边的地板上,身旁流了很多血。我摸了母亲的身体,感觉很凉,手臂也僵硬了。”李某的前妻说,开庭时,她和哥哥向李某提出共计17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包含死亡赔偿金58万余元,涉案房屋贬值损失费80万,精神抚慰金30万元。

  在赔偿方面,法院认定丧葬费3.1万余元,交通费5000元,住宿费5000元,合计4.1万余元。对于家属索赔的其他费用,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或无法律依据,法院没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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