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滑县慈周寨乡西罡村村民张海亮日前致函媒体反映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为输错血型,造成其母亲徐日梅身亡,为此,张海亮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诉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及诉讼费用等,还患者家属一个公道。据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题为《徐日梅亲属关于徐日梅医疗争议的陈述意见》、《徐日梅住院病历中导致病人死亡要点》的反映材料中,当事人张海亮陈述了事情经过:
2014年7月12日,患者徐日梅因感觉身上没力气,有点不舒服,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做彩超检查,医生诊断为肝硬化失代偿期。7月30日,血液化验为B型血,医生告知家属需要手术,手术定在2014年的7月31日。手术后,医生告诉患者家属手术顺利,患者被直接送入ICU病房。
随后,家属在患者病历上发现,医生在ICU病房给患者输的是O型血。输血后,患者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一直出现昏迷状态,后检查发现,患者的血红蛋白升高,血小板总数和血小板下降,谷草转氨酶上升,总胆红素升高,而这些项目刚入院检查时都是正常的。且医院的护理记录7月31日的和8月1日的明显不符,8月1日的护理记录时间有重合,患者家属怀疑医院对此进行了改动,8月4日的护理没有记录。2014年8月4日下午2点50分患者离院,但被告的临时医嘱单却记录着8月4日23点40分的化验记录,并在8月3日医院给下发了病危通知,告知患者不行了,看家属是选择回家还是在医院,说在医院死亡尸体就运不回家了。无奈,家属只能出院,刚刚到家患者就离开了人世。
张海亮认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徐日梅的治疗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在确定需要做手术时,医生并没有对家属监护人张海亮直接谈手术风险,而给患者徐日梅丈夫和女儿谈了谈,其丈夫多年耳背,女儿是文盲,而监护人张海亮不知,在这种情况下是病人丈夫签的手术同意书。
2014年7月31日之前化验单数据显示是正常,血型B型,之后医院在签过手术同意书后又一次叫家属签心脏瓣膜是用国产的还是进口的。手术书中是国产的,医院为了利益,手术中又让患者家属签进口的瓣膜。7月31日15点04分,手术中用血浆600ml,病历上医嘱时没有标明什么血型和血浆;16点50分输给红细胞2单位手术中没有标明什么血型与红细胞。患者家属怀疑手术中血浆有可能是O型血浆与O型红细胞,在7月31日20点手术后生命体征平稳,带气管、插管返病房ICU,转入ICU病房后,患者心脏、心管、血氧饱和度、尿量等相关指征平稳。
在回ICU病房后,即7月31日20点30分时,医生给病人输错成O型血浆,输入了O型血浆200ml;7月31日21点,输入O型血浆200ml;7月31日21点30分,注入O型红细胞1单位;21点35分,注入红细胞1单位;21点45分,注入红细胞1单位;21点50分,注入红细胞1单位;21点55分,注入红细胞1单位。至此,病人一直没有醒过来。
8月1日上午8点,医生上班后家属探望病人时发现病人眼、面部黄染,觉得不对劲,问医生,医生回答病人得了红眼病,让家属到医院外买两支红霉素眼膏。这时病人出现眼结膜出血,医生有意隐瞒病情。在8月1日当天的化验单中,化验单的各项指标由手术前的正常突然变异常,白细胞升高,红细胞下降,血红蛋白下降,血小板总数下降,尿酸升高,谷草转氨酶上升,总蛋白下降,白蛋白下降,总胆红素上升,直接胆红素上升,间接胆红素上升,护理记录时间有重合,记录有修改行为,当时家属就没有办理出院手续,医生也没给病人抢救治疗,而是催促病人家属离开医院,在未通知一个人的情况下,医院开出了家属同意证明,家属拒绝了,后在医院的逼迫下出院了,回家2个小时后病人去世。
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一是手术中用的血浆病例中没有标明什么血型的血浆和什么血型的红细胞;二是病人是B型血,在生命体征平稳时安全转入ICU病房,第一时间给病人所用的血型是O型血浆与O型冷沉淀后导致病人死亡;三是8月1日前化验结果正常,输入O型血后8月1日化验结果异常;四是ICH病房护理在用错O型血浆与O型冷沉淀后,病人出现异常;五是在患者出现异常反应时,医生没有及时处理,且有意隐瞒病情,未及时抢救导致病人死亡。
在反映材料中,张海亮认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在十个方面存在过错:
一是主管医生手术前未与病人监护人家属谈话告知;
二是7月30日前徐日梅为B型血,术后进入ICU病房给病人用O型血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给病人用的血型不同,血量也不符,就连术中备用的血也没有标明什么血型;
三是置换瓣膜手术是签过协议书的,为什么还临时决定用国产的还是进口的瓣膜。该院医生涉嫌有意诈骗病人费用;
四是7月31日和8月1日,ICU病房护理记录时间有重合现象,医院涉嫌对患者病历进行改动;
五是8月1日上午8点,家属探望病人时发现病人眼面部黄染,觉得不对劲,赵某增主任说得了红眼病,叫家属到医院外买2支红霉素眼膏 。明知病人病情恶化,没有抢救,涉嫌有意隐瞒病情;
六是8月3日医院给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在之前没有给病人抢救会诊的记录单,也没有采取抢救措施;
七是在病人生命垂危期间,透析室医务人员到了,而主管医生还不知道此事;
八是根据病历第20页,患者在8月4日4点和6点分别输入血浆2000ml,患者输入B型血浆,在2个小时内输入4000ml血浆,病人所用血浆量与实际取血浆量不符;
九是病人是在8月4日下午2点59分离开医院,而8月4日没有护理记录;
十是8月4日下午2点59分患者离院,在8月4日23点40分还有患者抽血记录。病人已离院,这是抽的谁的血啊!?
“我母亲徐日梅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该院医生对患者不负责任,B型血病人竟给输入O型血浆,且在病人病情恶化时没有采取抢救措施,还有意隐瞒病情,导致我母亲死亡。”张海亮说,“该医院的上述行为是对患者生命的一种漠视,给患者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恳请人民法院明察秋毫,依法维护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