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9月1日从阳春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网络赌博案,罗某、叶某七名被告人近日分获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2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起诉书显示,2013年9月,罗某盛、叶某等七人为谋取私利,采取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提供会员账号、帮助收取赌资、管理赌博网站等方式实施网络赌博犯罪。其中由被告人罗某盛、叶某代理博盛赌博网站,同时开设多个代理账号并向涉案其他被告人提供上述代理账号,通过代理账号开设会员账号并向参赌人员提供。据统计,该网站下属会员账号高达208个,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共计接受投注金额196912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