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横琴法院在全国率先取消审判庭,取得“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成果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将踏上司法改革创新的新征程。笔者从珠海中院获悉,该院将争取把横琴新区法院建设成为对接“一国两制”模式、与港澳台和中西方法院成功经验接轨的典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司法创新经验,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全国先进法院,推动珠海打造成全国司法改革示范市。
据珠海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中院将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入手,着力推进法官“七种司法能力”(庭审驾驭能力、主持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判后答疑能力、文书制作能力、舆情应对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建设。
继续支持横琴新区法院综合改革仍然是珠海中院司法改革创新的重点,该院将总结吸收横琴新区改革经验,推动珠海两级法院改革创新,并全力推进珠海法院系统司法公开工作。此外,笔者了解到,在涉港澳台审判司法互助协作机制建设方面,该院已在全国首创涉澳民商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在全省首创涉台案件调解顾问机制,这些机制在涉外审判工作中将继续巩固推广。
据悉,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日前在珠海中院调研时鼓励珠海中院用3年时间建成全国先进法院,把珠海打造成全国司法改革示范市。珠海中院代院长敖广恩表示,未来珠海中院将继续深化改革,推广珠海法院的司法品牌,力争完成3年建成全国先进法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