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两融业务违规,国信证券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5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1.15亿元,减少2015年度股东权益1.15亿元。
事实上,自2014年年底上市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国信证券遭遇了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前员工被证监会处罚、公司总裁突然去世、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等风波,公司声誉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而立案调查可能面临的处罚,更让其业绩利润以及官方评级面临着下调的压力。
因两融业务遭立案调查
因两融业务遭立案调查的国信证券于12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同意对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变更,预计计提坏账准备1.5亿元。
在此五天之前,即11月26日晚间,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此影响,券商板块各股在27日出现暴跌,国信证券跌停。
三日后,国信证券于11月29日披露称,经公司核实,公司系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而被立案调查。
12月1日晚间的公告称,为了提高公司防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公司融资类业务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1日新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
变更前,国信证券主要对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及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按照期末债权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融资类业务不计提。变更后,国信证券增加了其他融资业务的坏账计提。
公告显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以2015年10月31日融资类业务规模测算,预计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1.15亿元,减少2015年度股东权益1.15亿元。
上市未满岁 问题一大堆
国信证券前身是1994年6月30日成立的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如,总部设在深圳;2014年12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2012年IPO暂停以来A股第一只获准首发上市的券商股。
上市后,公司受到投资者追捧,适逢A股大涨,上市首日收涨44.08%,之后连续11个涨停,成为当时的明星股。但这一“风光”并未能一直延续,随着监管不断加压,国信证券屡屡出现在监管层的“黑名单”中。
国信证券今年4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4月3日作出的《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我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向在我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等问题,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3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书,因借“马甲”违规入股自己经办的IPO项目获利1亿元,国信证券投行部两名前员工,时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总经理的戴丽君和时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六部副总经理的刘兴华被证监会处罚。
9月份,有消息称国信证券因股指期货放空单和为司度公司大规模融券卖空提供便利而被监管层通报。相关的主要负责人也被约谈和内部追责。
国信证券于10月24日发布公告称,接家属通知,公司总裁陈鸿桥先生于2015年10月23日不幸去世,引发证券市场的震惊。
公开资料显示,陈鸿桥曾任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金交收部总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资本市场学院党委委员、执行副院长等职务。2014年5月加入国信证券,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理事会理事、科技部创新基金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在总裁陈鸿桥突然去世一个月之后,国信证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坊间的各种猜测也逐渐水落石出。
扣分降级风险加剧
在接连遭受监管层的行政监管和立案调查之后,国信证券的声誉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公信力大打折扣,暴露出来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当,以及立案调查可能面临的处罚,更让其评级被降的风险加剧,而评级遭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业绩利润和后续创新业务的开展。
所谓券商分类评级,是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综合性评价,主要是体现证券公司合规经营、财务稳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等。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基准分被设定为100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6大类69个评价指标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结合证券公司市场影响力等因素,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
在今年7月公布的2015年证券公司分级情况中,国信证券的评级达到了最高的AA级,今年国信证券的评级情况可谓并不乐观,降级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逼近。
根据规定,券商评级与券商利益息息相关,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同时,开展创新业务、新设营业部、获得牌照资格等事项也与评级结果直接挂钩,证监会还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