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洪/邓铁军/通讯员邓文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一条信息受到公众的关注:5年来,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11年为124人,2015年前10个月为3人。
“2011年以来,检察机关在预防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上可没少下功夫,我们农机系统职务犯罪大幅下降,说明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张坚走访该区农机局时,农机局负责人表示。
张坚介绍,2011年左右,广西强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其中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职务犯罪尤为突出。如玉林市出现了农机系统大面积职务犯罪,有的县农机部门“全军覆没”。这一情况引起了自治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该院决定将预防关口前移,由以往的“案后开展预防”向“案中、案前介入预防”转变,边查办案件边开展深入调研,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就主动开展预防工作。
同时,该院主动联系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等部门开展联合预防调查,深入南宁、玉林等地市县(区)展开调研,到农机销售点查看农机具情况,查阅补贴文件资料,去农户家中了解补贴申领情况。在摸清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动态、规律、发案环节、制度原因的基础上,该院向自治区政府和农机局发送检察建议,提出改革现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度、取消或限定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的资格认定权力、合理确定补贴指标的分配和调剂方法等对策建议。
该院多次向自治区党委专题汇报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预防工作,相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广西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队给当地农机干部上警示教育课,截至2015年10月共开展预防讲座200余场次,受教育农机系统干部达2000余人次。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自治区农机局对农机购置的补贴方式、补贴产品类型及补贴额的确定办法进行了改革,有效防止了农机部门工作人员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