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大队共有9名民警,除1名今年刚调入的新人外,其他民警几乎都成了电视栏目的常客。究其原因,是他们敢为人先屡破“全国首例”“全省首例”大要案,且大多是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新型刑事案件。不仅如此,他们还专门为在破案过程中遇到的无法有效取证、法律法规滞后等执法难题建章立制,创建规范办案模式。
“治安部门一项重要职能是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但同时也依法管辖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涉及100多种罪名,占刑法罪名总量的近1/4,仅次于刑侦部门。”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毛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不过,这位常年奋战在治安工作一线的资深警官也坦承,现实中,治安部门普遍存在着“类多量少、分布畸偏、客忙主闲”三大矛盾,常年侦办的涉黄、涉赌和寻衅滋事类刑事案件占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总量的一半左右,少数几类案件突出,大量案别趋零,大要案更少。
“但是,这种情形在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得到极大改观。我们的案件查处大队主要负责查办治安部门管辖的重要刑事案件,早在2009年,我们的查办重点就已经从黄赌毒、假冒伪劣等传统案件逐步转向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的新型犯罪案件。”毛成说。
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曾会同经贸委、工商、卫生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常州市戚墅堰区一村庄内查获一病死猪非法屠宰窝点,现场抓获王某山、王某旭、洪某亚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未屠宰的病死猪11头、已屠宰并加工好待出售的病死猪145头3.7吨。这是全国第二例、江苏省首例制售病死猪肉案。
“当时从公安到检察院、法院都没有办过这类案件。”案件查处大队大队长戴剑告诉记者,特别是没有办法对病死猪肉进行认定。为此,该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最终以江苏省疾控中心出具的相关专家鉴定作为证据,对病死猪肉进行认定,将3名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有了首起案件的经验,当洪某亚出狱后重操旧业时,很快被再次查处。
据了解,2009年以来,案件查处大队先后侦办治安部门管辖重大刑事案件30起,包括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5起、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9起。其中包括多起全国首例案件,如2012年查处的全国首例非法医疗美容大案、2014年查处的全国首例韩国人非法行医案、全国首例侵犯著作权案等。
通过大量查办民生领域新型刑事案件,案件查处大队也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技战法。
去年,案件查处大队曾发现市区一处河流中出现油污,有时还会散发出恶臭,经过循线追踪,发现了一条排污暗管,源头为一家对化工包装桶进行清理的公司。案件查处大队随后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然而,尴尬的是,对于现场残留物质采样,明知道是有毒有害物质,可环保部门却找不到国内能出司法鉴定报告的有资质机构。
案件查处大队成员之一、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制大队副教导员李斌提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南京大学现代物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将检测报告作为证据使用,获得法院、检察院认可。
此外,李斌还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议,在这类案件中,采用追查“从什么厂出来的”办法来证明残留样品是什么,用一套合法程序来推定证明是“危险废物”,曲线获取关键证据。
“案件查处大队的目标是不仅仅自己会办案,还要通过积累经验,建章立制。”戴剑介绍,为了让治安民警都能办理此类案件,该大队自2009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常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属地责任倒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治安部门的制度建设。
“将我们敢为人先的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仅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建章立制,更是对犯罪分子的极大震慑。”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葛松杨说。(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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