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厅已投入使用两年多 工程款至今却没有结清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西咸新闻网联合报道:(崔宝 刘疆坤 记者 王军)“工程都已经交付使用两年多了,可工程款至今还欠着近百万元。”陕西省咸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第一项目部的负责人席龙如今一筹莫展。
建设方:不承认曾经的临时审计一说,旬邑县国税局挖坑埋人不商量
12月4日,席龙告诉记者,旬邑县国税局新建办税服务厅工程2012年10月动工,
2013年8月建成通过验收。2013年临近春节,因要支付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原因,公司向县国税局要求结算剩余工程款。旬邑县国税局担心工程款付超,决
定委托陕西秦龙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龙公司)对该项目做出临时审定。2014年1月9日出具审核报告及结论显示:上报金
额:4127815.38元,审核金额:3304808.42元,审减金额:823006.96元。核减原因:1、部分工程量、子目有误;2、报送资料不
齐全。公司看到这份“带病”的报告后拒绝签字,但旬邑县国税局基建领导小组会议上说不签字工程款无法支付,并一再说是“临时审计”不用担心,最终结算以省
国税局指定单位审核为准。在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双重压力下无奈签了字,才拿到了部分工程款,及时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及供货商的材料款。
随后,我公司对秦龙公司决算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通过比对,发现决算中漏计的工作内容及其他,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道确认“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
价单”若干等,并形成“该项目审计报告的复核说明”。可时至今日,县局也没让我单位给省局上报该工程经过复核后的工程决算报告。实际上却是将原来秦龙公司
那份“资料不全、带病”的工程决算报告直接报到了省局。
席龙证实,为结算工程款的事曾多次找过旬邑县国税局有关领导,对方不再承认原有的临时审计一说,表示就按秦龙公司的审核结果付款,只字不提漏计等部分。
“国家单位不会亏了干活的!这是施工过程中大小领导的话。当初说好是临时审计,现在一翻脸就不认了,旬邑县国税局硬硬是要挖坑埋人哩!”席龙一肚子的委屈。
在席龙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有:“旬邑县国税局新建办税服务厅工程重新审核请求报告”、“旬邑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新建项目审计报告的复核说明”、有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若干等。最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与旬邑县国税局有关的施工合同、工程审计决算报告书、
咸阳秦龙工程审计事务所的工程审计报告,以及旬邑县国税局签字认可的认价单。
席龙表态,要求重新上报,重新决算。
县国税局:否认曾经“临时审计”,承认报送省局报告没有涉及补充资料部分
12月7日,旬邑县国税局负责该项目的副局长连小明称,没有临时审计的说法,原因是审核报告有席龙的签字认可,证实当时审核的其中原因之一的确是担心工程
款超付。他们依据咸阳市建筑安装总公司第一项目部负责人席龙提供的工程决算书,已经委托咸阳秦龙工程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审计,并且于2014年1月左右
报送省局。至于秦龙公司审计时遗漏的85多万工程材料款项目没有审计,县国税局也掌握。承认“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是在秦龙公司审计后办的,建设
单位一栏是他签的字。就将“资料不全”
的决算报告报送省局的做法是否合适的问题,连小明副局长表示不好回答。但同时也明确已经按照“秦龙”公司审计的报告书报到了省局,结果无法再改变。
最后他还解释说,省局指定单位审核的结果大约只有303万元,之所以县局愿意按秦龙公司审核的结果付款,是因为席龙活干得不错,也为了照顾对方而已。假若席龙再不同意,建议通过合理的渠道解决,也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市国税局:工程项目审核,规定要求逐级上报,由省局指定单位审核
12月10日,据咸阳市国税局办公室吴主任和主管基建的财务科一张姓女同志说,国家税务局是垂直管理,市局下属的项目全部都由省局审批,包括市国税局也
没有审批权力。项目都必须逐级上报省局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还要上报国家总局。明确市局目前还没有接到旬邑县局报审该项目的任何手续。
在此记者不禁要问,旬邑县国税局否认有临时审核之说,那么认可秦龙公司的审核结果,不是涉嫌违规吗?省局指定单位审核303万元的结果不予采纳,又为何如此就高不就低的“照顾”建设单位,如此“照顾”又置国法于何地?后事发展何去何从,本网将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