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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职工举报骏马化工生产硝酸铵 安监局回复查无此事
发布时间:2015/12/18 21:32:39   作者:王保   点击:

            

      本站讯 河南省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硝酸铵,使环境和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公司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几十万人受此影响。该公司位于宜阳县城东1.5公里处,记者一行于2015年9月底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据退休老职工夏振德、王留虎反映: 1958年,国家化工部投资5个多亿承建化肥厂《国家重点项目》749车间生产重水,当时设备由德国引进,党委书记张克伦,由于经营不当,企业宣 布破产。由洛阳市统战部杨森接管,以招标的形式,广东人投资5个多亿没有中标,当时在洛阳市长李贵基授意下以6000万元价格转给李春启签订合同,10年 后交租金,厂内库存3个多亿物资与设备,在当时洛阳市李贵基市长的安排下,李春启注册了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经统战部部长杨森把后方机械厂设 备近千万以招标形式,暗箱操作,以几十万的价格卖给了洛阳起重机厂私有企业。企业变卖后,很多领导在洛阳、郑州等地都购有多处房产。

      当地群众和部分职工反映,因公司生产硝酸铵,周边的环境和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居民无法正常生活。为此,职工多次与公司领导协商。公司领导却置之不理。无 奈之下,从去年至今,职工多次向县、市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无果。洛阳骏马化工有限公司向市领导上报生产尿素,实际生产硝酸铵,该情况得到公司生产车 间员工水会民的证实。公司领导多次在职工大会上称生产硝酸铵比生产尿素的利润大,通过采访得知,公司每天近百吨的产量,销售到前进化工厂。 公司生产设备老化严重,经常发生泄漏,味道刺鼻难闻,不仅严重污染了周边生活环境,而且,一旦发生爆炸,方圆几十公里就会夷为平地,将会重演第二个天津港 的悲剧!群众多次反映苦于无果,政府有关部门对此置若罔闻。国家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距离的国家标准(GB18265)为参考:“以仓库为中 心,以1000米为半径空旷地带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记者调查核实之后,将情况分别反映给河南省安监局、洛阳市安监局、宜阳县政府,几天后记者打电话向洛阳市安监局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洛阳市安监局负责人电 话告知记者:宜阳县政府的回复是查无此事,记者表示,如果此事得不到重视,媒体将予以公布,该负责人说发不发稿是你们的权利,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通过采访,几亿元国有资产的去向令人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 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通过调查核实,当地政府明知公司在生产硝酸铵,却置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这说明了什么?当记者向县、市反映相关情况后,为什么当地政府向市安监局汇报说 没有此事?究竟是谁在充当该公司的保护伞?(特约记者 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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