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维权行动 > 内容

破万实现,新三板还有三个“大目标”
发布时间:2016/12/29 20:30:57   作者:佚名   点击:

作者付立春(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 作者付立春(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

  新三板一路高歌猛进。截至2016年12月19日,新三板挂牌总数量刚好达到10000家,比年初5129家新增长了近5000家,继2015年新增3557家后,新三板新增挂牌再创新高。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来,新三板的市场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过去三年、特别是2016年,新三板市场企业的数量突飞猛进,已超过万家,成为全球企业最多的资本市场。新三板万家是个里程碑,标志着新三板三年扩容取得阶段性成功,从此也开始进入“二次创业”时代。

  成绩属于过去。那么,已逾万家的新三板还面临着怎样的挑战,未来新三板将何去何从?

  实际上,2016年新三板市场行情走势不佳。2016年1-2月,新三板成指和做市指数震荡下降,3-4月短暂回暖后,5-8月延续了年初震荡下降的走势,直至9月初才逐渐变得平稳。截至目前,新三板市场指数比2016年初出现了约20%的下跌。

  如果对比A股市场2016年全年表现,4月之前新三板成指和做市指数表现明显好于A股市场,4月之后表现明显逊于A股市场。2016年新三板与A股市场行情的差距在拉大,相关性在减弱。

  挂牌企业股票发行、交易与其他融资的融资需求随之成倍扩张。与此同时,作为资金供给端的投资改善严重滞后。交易、定增等投资行为不但没有提高,有的重要指标还出现了下降。从单个企业平均情况而言,情况恶化程度就更甚了。新增投资的观望情绪浓厚,先前投资面临到期退出挑战。只有融资需求、没有投资供给的失衡状况,是新三板市场面临的最大挑战。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当前的新三板市场结构的特点,可能“分化”最为恰当。类注册制的市场,有着非常大的包容性。新三板企业数量众多,所处行业、规模、阶段、成长性、技术等分化非常严重。新三板投资机构从资金实力和专业水平方面也是千差万别。除了正规证券公司、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众多的新三板中介机构良莠不齐,甚至鱼龙混杂。这么大体量的新三板市场,分化的范围很广、程度很深。

  自新一届证监会主席履新以来,全面严格的监管规范了市场,阶段性完成了新三板的监管制度的升级。挂牌企业门槛提高,退市制度推进,新三板企业从数量扩大升级为质量提高。挂牌企业,特别是创新层企业等的要求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政策并没有充分落实体现。创新性政策主要是分层和私募做市。随着新三板定位的明晰,监管制度完善,预计2017年上半年新三板将出台大宗盘后转让制度,下半年在降低投资者资金门槛、引入公募基金、新三板转创业板试点等方面会有重大突破。

  自上而下来看,资本制度政策可能正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升级高度重视,一系列制度安排呼之欲出;另一方面,近一阶段以来监管部门全面严格的监管规范了市场,阶段性完成了监管制度的升级。这些都为后续的制度升级创新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展望未来三年,新三板也将步入全面升级阶段:

  其一,新三板挂牌,将从单一维度的企业数量扩容,过渡到更加注重质量提高。一方面,随着门槛提高,未来新增挂牌企业的数量将会下降,2016年有可能会是新三板新增挂牌最多的一年;另一方面,随着退市制度推出实施,部分相对较差企业会逐渐淘汰。新三板企业流转加速、优胜劣汰,结果是整个市场质量的提高。与之相对应,新三板参与者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状况也有望改善。

  其二,新三板交易,将从融资需求端扩容,过渡到投资供给端扩容。不断增多的融资需求,如果没有与之匹配的投资供给,交易就难以达成,成交价格也会大幅低估。在现有制度政策发展的趋势下,从供给侧入手,升级创新交易制度,大力引入合格投资者,活跃市场,可以也可能是未来新三板发展的重要任务。

  其三,新三板制度,将从制度规范,过渡到制度创新。未来在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规范参与主体行为的同时,更重视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推动资本体系完善,也应当成为未来制度建设的重点。另外,还可以更多借助市场力量,鼓励有实力的新三板参与机构不断创新。比如,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指标对新三板企业进行筛选、分类、评级,推出各类指数与量化基金产品等。

  总而言之,新三板未来具有广阔的想象空间,从周期来看,新三板“一次创业”周期中的冬天正在过去,未来“二次创业”阶段的春天正在来临。(中新经纬APP)

  【专家简介】付立春,清华大学博士后,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股转公司课题组成员,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顾问。

上一篇:朱铭来:解决医保基金压力可借鉴“福建模式”
下一篇:保监会暂停华夏人寿、东吴人寿互联网保险业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