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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肇事侥幸逃逸 归案后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7/2/28 23:37:30   作者:张书华   点击:

本站讯 近日,山东省乳山市光明街中段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被一倒车的白色车辆撞上,车辆受损,肇事车辆逃逸。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迅速出动,对现场进行调查勘查,调取周边路口的监控资料,成功侦破了这起逃逸案件,逃逸人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2 月 22 日 16时20分许,乳山市交警大队接到市民周某的报警,称其驾驶鲁K5U821轿车在市区沿光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财主家园前路段时,被一辆正在倒车的白色车辆撞上,车辆受损,肇事车辆逃逸。请求派员处理。接警后,肇事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调查勘查,当事人周某也未看清车辆号牌,勘查收集证据时从遗落现场的后尾灯碎片中民警发现了几个数字,通过走访修理厂确定了该车为江淮越野汽车,民警又调取了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资料,由于监控角度问题仅从离现场五六百米的一个监控中发现了嫌疑车辆,但由于刚下过雪车牌被雪覆盖,仅隐约地看出最后一个数字为“6”。于是民警从车管所调出了全市全部九辆白色江淮汽车并逐一进行核查,最后准确锁定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车辆。民警利用交通管理平台查到了车主勇某的个人信息,附后传唤了勇某。办案民警对勇某进行了调查和法律教育,勇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该交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2 月 27 日 ,勇某因交通事故逃逸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张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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