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所购楼盘外墙面“变色”,与此前的宣传不符,38户购房者近日共同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变更外墙颜色。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38户购房者称,在该楼盘二期项目开盘售楼时,开发商通过沙盘、宣传册、官方微博等方式对外宣传,称待售楼盘的住宅“从仿手工烧结的暗红色砖石墙面和黄金麻花岗岩干挂石材外立面释放出骨子里的贵族气质:红墙、坡屋顶、老虎窗等元素,原汁原味地还原出英伦风情”。而售楼人员亦表示该二期项目与一期相同,而一期现房的外立面是红色砖面。之后,这38户购房者便先后与被告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楼盘的住宅。
这些购房者表示,他们决定购买该房屋,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房屋外观提供的视觉享受。然而,去施工现场看项目进度时,却发现楼盘的外立面颜色呈现米黄色,与被告开发商宣传的暗红色砖墙严重不符。就该问题与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称“仅就外墙面已完成的施工而言……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且其明确表明,不会对外墙面颜色做出任何修改。
故原告由于认为被告实际施工的外墙面颜色与合同约定不符,构成违约,38户购房者现请求法院判令将外墙面变更为与宣传及合同约定一致的“暗红色”。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