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符畅 通讯员 魏星 韩月星
奶奶躺在床上,勉强睁着眼睛;她说不出话,瘦得只剩皮包骨,靠氧气管和输液维持着最后的生命……于奶奶而言,她是否愿意经受一次次抢救带来的折磨?李豪(化名)和家人都不知道。
如果是你,在弥留之际,你希望谁为你的生命做主?近年来,“生前预嘱”概念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这是一种对“我的生命我做主”的尝试,将决定权交给每个人自己。去年,有关“生前预嘱”的一项调查在广州展开后,多数接受调查的病人和家属愿意“签约”。至于如何推行?“生前预嘱”仍面临困境。
多数被调查者认可“预嘱”
“你们不论多么不舍,不论面对什么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那样!你们才是‘大不孝’!”近日,琼瑶的一篇长文“激起千层浪”,引发不少人对“生死预嘱”和“尊严死”的讨论。
去年,一项名为“生前预嘱”的调查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展开。据科主任楼慧玲介绍,这份调查由北京协和医院发起,全国共有30多家医院参加。
什么是“生前预嘱”?国内最早提出该概念的公益网站“选择与尊严”将其定义为: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接受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大部分接受调查的病人都能接受,但也有病人家属觉得不吉利,看也不看就扔到一边。”楼慧玲说。调查持续了一个多月,最终签署的有50位病人,这个数字占全部调查对象的90%。剩下10%中,不少家属有所顾虑,以为签署之后,医生就不再进行抢救和治疗了。楼慧玲表示,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误区。
楼慧玲说,如果没有“生前预嘱”,当面对“抢救还是让患者平静离去”这个问题时,家属就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我见过一个ICU病人,他的病情已不可逆转,完全是靠机器维持生命的。但家属坚持抢救,他只能处于一种很痛苦的状态。”楼慧玲说,一方面,大多数家属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难以做出理性判断;另一方面,家属无法承受对至亲“放弃治疗”所带来的心理负担,害怕有违传统孝道。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医学也是有限的。‘生前预嘱’的宗旨在于‘我的生命我做主’。”她说,这绝不是鼓励患者“放弃治疗”,而是将选择生死的权利交还到患者自己手中。
有医院探索“缓和医疗”
李豪的奶奶患有胃癌,三年前被检查出来时已是晚期。“奶奶80岁了,医生说,做手术更煎熬,而且就算做了也可能活不久。”于是,商量之后,李豪和家人把奶奶接回了家。
对李奶奶而言,之后的数个月,每天都是折磨。一吃东西就吐,身体日渐消瘦。李豪说,家人心里难受,唯一能做的只是喂奶奶喝中药和注射葡萄糖。但这些措施只能勉强续命,却没有任何办法让老人过得舒服些。
“患者生命的最后三至六个月,其实就需要缓和医疗。这不是不治疗或放弃,而是不过度抢救。”楼慧玲说,缓和医疗是为了缓解患者的症状, 让他们舒服地走完人生最后一程。音乐、中医、心理辅导、沟通等都是重要方式。
目前,广州已有医院在做这方面的探索。
“缓和医疗不可能全部压在医院,还需要联动社区、养老院等机构。”楼慧玲说,目前,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科也在尝试做延续医疗,希望能和社区联动,进行慢病管理。但这条路目前看来还比较漫长。
不过,楼慧玲说,“生前预嘱”调查后,不断有病人找到她,咨询哪里可以签署,这是一种进步。但她表示,目前签署“生前预嘱”的做法只能推广一种观念,并无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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