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五一”临近,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示广大游客,应警惕“出境游保证金”陷阱。
交纳时需注意
选择正规旅行社,注意其是否有出境游资质。采用现金担保一定要是银行托管形式。应签订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
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时,应立即向公安、旅游部门报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遇五种情况别交
打着“体检中心、医药公司、保险公司、培训学校、晨练队”等旗号,以“奖励福利、免费体验、团购推广”等为噱头组织的出境游;未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和“保证金协议”;旅游产品价格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不区分游客资质,对所有报名者均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汇入个人账户,拒绝采取银行托管。
-如游客可以向旅行社提供房产、车产、在职证明等相关凭证,经各使领馆签证中心审核无误后,不需缴纳保证金也可取得签证
-只有在游客处于自由职业或无职业,并且无房产、车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保证时,旅行社才会要求游客交纳“出境游保证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