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丛陌)2017年6月13日下午1时30分,备受法学人士关注的长春“鞋王”黄金英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除了原被告双方委托代理人到庭外,原告黄金英因刑期未满未能参加庭审,被告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和宽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局方面另有公职人员出庭。
开庭当日,旁听席上坐满了男男女女,这些人不是来自原告方和被告方,而是来自黄金英鞋城的业主,他们前来听庭,就是想知道宽城区政府和宽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局方面何时返还黄金英大厦的产权和经营权。
据了解,2010年10月13日,在长春素有“鞋王”称号的黄金英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万元。黄金英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黄金英家属向法院缴纳了800万元,剩余2200万未缴。随后,黄金英名下的新世纪鞋城2、3层都被法院查封(时值估价约1.3亿),宽城区政府以维稳为由接管了新世纪鞋城……
2016年1月1日,在监狱服刑的黄金英将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和宽城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告上法庭,请求两被告返还新世纪鞋城2、3层房屋的产权,并要求依法赔偿其7年来的租金。
对于“鞋王”黄金英案件中所涉的附加刑适用、政府“接管”、超标的查封等问题,众多法学专家进行了专题研讨,提出了完善附加刑法律适用及服刑人员财产保护制度的建议。
由于审判庭旁听席座位有限,审判长要求挤不上座位的旁听者退出法庭。
庭审刚刚开始,被告长春市宽城区政府方面的代理律师称,因该案涉及政府有关“秘密”,当庭向审判长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请求。
审判长随即同意了被告方律师的意见。
随后,媒体记者连同旁听席上的所有旁听者被一一清出法庭。
对于该案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
原文来自东方头条:http://www.toutiao.com/i643315165325951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