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亭村部分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当地有关部门在闽亭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前期调查摸底及准备工作做的不够充分,安置补偿方法也不够公开透明,部分被拆迁户因此心存疑惑。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认真倾听村民的心声,依法维护被拆迁户的正当权益。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亭村的部分村民陈述说,开始当地有关部门哄骗被拆迁户先签字自愿放弃产权,自愿请求拆迁,经村里同意盖章后交拆迁办安排赔偿拆迁。村民们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补偿、补偿多少,都是拆迁办说了算。
前期,一些早签字拆迁的被拆迁户,有的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补偿款就被迫退款退房,拆迁办说钱算错了要退出来,但是这些人的房子已经被拆为平地了,没办法了只能答应,不然拿不到钱也拿不到房子,也没有了自己的房子。到后来,余下的拆迁户知道了这样不合理就不愿意拆迁,然后被断水断电堵路了,实在没办法生活只能同意,可是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安置房给他们,只能被迫安置到异地,远离祖辈生活的地方迁往其它乡镇,有关部门也没有额外给予异地安置补偿。
此次拆迁牵涉到亭头大队的房子,在这次拆迁范围内很多是华侨的房子,数栋房子是中式古建筑老宅建筑群,这些古宅不但没有被保护却也被强迫拆迁。特别是团结路某号在断水断电没有人的情况下起火,有报警因路被堵无法施救,第二天被拆迁办夷为平地。该房原来是酱油和酒曲厂,房子主人同意搬迁只是想把该房子给予保留,因为这是地方的文化和历史的见证;另一处也在团结路某号,是三百多年中式古建筑群的老宅,建筑工艺精湛,被多次强迫拆迁拆除房子,被拆迁户不让才得以保全到现在。因为拆迁该房子被人发现,被盗走一个价值数十万元的镜框(有报警)。因这些古民居存在的市场价值高,故他们只同意搬迁并还要保留该房子,补偿要比别人高的要求。
因为拆迁资金准备没有及时足额到位,有的在3月份签的协议到现在还没有拿到补偿款。也没有充分征求被拆迁户的意愿要求,在连被拆迁户需要多少面积的房子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开始动拆。还有,拆迁办提供的拆迁协议不是福州市统一范本,内容存在的多处文字上的不公和漏洞。更为严重的是,这次被拆迁户所安置的房子,拆迁户手里必须有钱才能拿到房子。因为安置给拆迁户的房子按房地产开发商规定的那样,好的楼层每平方米每层要50元,如果是每平方米十层就要500元,120平方米的房子要交6万元。如果没有这笔钱,就住不上自己房子被拆迁后换回来的房子了。还有困难户无房户人均45平方米的待遇没有任何人有。
被拆迁户连就地安置的权利都没有,而且没有严格按照福州市的拆迁补偿办法去执行。安置给被拆迁户的房子,只有一小部分是一百多平方米的,余下大多是几十平方米的房子,根本不适合拆迁户安置,多说连房子都没有。“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认真倾听村民的心声,依法维护被拆迁户的正当权益。”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亭村的部分村民如是说。(来源:中新在线 作者:闵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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