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畅通困难群体获得法律帮助的渠道,12月18日,贵州省榕江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成立“榕江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
该工作站设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担任站长,同时县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工作站相关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和对接联系,业务上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导。该工作站的成立,将承担为群众提供免费来访来电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包括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法律程序、诉讼材料、诉讼调解建议等),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登记、初审、并转交县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及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制度等。
该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司法便民利民的新举措,有助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缓解县法院立案人员接待、答疑解惑等工作压力,节约审判资源,提高诉讼服务能力。(吴昌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