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对于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承办法官将其列入临控名单,交由公安机关协助临控“老赖”。
10月17日晚9时,叶县法院执行局接到叶县公安局预警通知,被执行人苗某现身叶县某宾馆,该院四名执行干警迅速赶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苗某从宾馆带回法院。
据悉,2013年8月23日,原告杨某乘坐被告苗某驾驶的车辆(原告杨某受雇于被告苗某)去鲁山干活,途中因车翻造成杨某受伤,住院期间,原告杨某自行垫付费用,后原告杨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杨某向叶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苗某赔偿原告杨某各项损失费共80943元。判决生效后,苗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苗某的下落,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早日实现,叶县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实施联动机制,对苗某采取了临控措施。在苗某被带回法院后,仍以种种原因狡辩自己没钱还款,见此情况,为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躲避执行的恶劣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苗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叶县法院 刘晓明 孙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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