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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八年前警匪勾结编造的假强奸案至今还在追责?!
发布时间:2019/10/26 21:28:22   作者:劲松   点击:

吉林省白城市下属的大安市算是一个风水宝地,一条大江——嫩江从这里蜿蜒而过,养育了大安人的水灵和智慧,带来了无限的风景和物产……就在大安市下属的安广镇上,一个叫林向春的中年人这几年算是出了大名。老林人老实巴交的,可是骨子里却有一种死不认输的倔劲儿。靠着自己的勤快劲儿,老林在安广镇上开了一家门店,给人做广告、打字、复印,还能修锁等等,日子过得挺滋润、也挺舒坦。然而,就在他过着与世无争的平安日子时,八年前的一天,他的平凡而滋润的生活被一个派出所副所长和几个社会人彻底摧毁了:这伙人黑白勾结、周密策划,硬生生的编造了一个假强奸案,把他抓进了大牢,虽然案子最终翻了过来,他也得到了国家赔偿,但是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依然挥之不去,给他和家人造成的伤害早已经无法挽回……日前,再次见到记者时,这位老实人依然愤愤然,他说:“至今,有关方面还没有追责,如果不追责,他们还会继续做恶。为了更多的人不再遭受冤案,我还要继续维权!”

突发:

老实人被约去修锁,一个女人突然扑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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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人林向春近照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据大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大刑初字第87号)记载:2011年的1月3日下午,老林正在店里忙乎,突然来了三个人说要换锁,来人自称租下了房子准备卖啤酒,需要更换锁心。老林没有多想,问清门的情况和具体位置,谈好价格后,就跟着他们三个打车到了他们租的房子,他先是将防盗门打开并换了锁芯。当他换锁芯时,看见两个男人中矮个的男的始终站在楼梯口挨着他,那个女的和大个男的就先进屋了。因为感到热,老林换锁芯时就把皮袄脱下扔在客厅的门口。这时,那个女的把他的衣服拎起来,对他说地下脏,他接过说没事,这是工作服,就又扔地上了。那个女的又把皮袄拎起来始终拿在她手里,他也没多心,继续换锁芯。换完防盗门的锁芯,他就进了客厅。这时,那个女的和大个男的在客厅,他就问他们俩还换哪个门的锁芯,那个女的说要换北侧寝室门的锁芯,随后她就把寝室门推开,他就拿着锁芯和螺丝刀进了寝室。他刚蹲下准备换锁芯,那个女的就要挤进来,他让开后,那个女的进来走到北侧窗户背对着他,他就继续换锁芯,没到十秒钟就把旧锁芯换下来了。换完后,他一手拿着螺丝刀,一手拿着旧锁芯刚要站起来,这时,那个女的突然转身从他侧面扑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老林扑倒了,并大喊大叫着“救命”。那个大个男的马上就冲了进来,把他按在地上,那个小个男的马上也冲了进来,他俩一边摁住老林,一边打他……老林多次试图站起来并大喊冤枉,两个男的根本就不听,还是继续打。大约过了四五分钟时间,楼下的女房东就进来了,对那个女的说:“咋回事啊,你哭啥呀,楼上楼下这么多人。”不到十分钟功夫,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现场,警察问怎么回事,那个女的不说话,假装抽并假装哭,那个女房东对那个女的说先上医院吧。这时,那个女的就开口说话了:我的钱还在他(指老林)包里呢。警察问她多少钱,她说一千块钱花点,然后警察就找老林的皮袄,最后在厨房灶合上找到了。

老林被带到派出所时都下午四点多了,警察把老林关进会议室,就去会议室旁边的屋里吃饭了,老林就站在餐厅门口和他们讲事情的经过和他怀疑被人陷害的事情,说要申诉控告。大安市公安局安广镇派出所副所长隋成玉就对他说:“你别分析了,你有地方说理去。”他又说:“证人对你不利,那个女的胳膊和胸部还有伤呢。”老林的连襟杨晓军、同学霍森林、桑宝祥听说老林出事了,都纷纷来到镇派出所,了解一下案情后,杨晓军就跑下来了对老林说:“大姐夫,这是侯显梅(原安广镇房管所职工)设的套。”老林问:怎么回事?他说:“咱们上楼上找隋所长。”二人上楼后,隋成玉说:“老林啊,好人死在证人手里,你比窦娥还冤啊。”老林一想:侯显梅欠我钱不还,这不是敲诈勒索吗?他就对隋所长说:“这是侯显梅在栽赃陷害我,目的是敲诈勒索。”可是不管老林怎么说都没用,第三天上午,他就被隋成玉开车送到了看守所,在路上,隋还说老林“不讲究”。

揭秘:

神秘电话透露玄机,原来人家早就谋划算计老实人!

老林被抓后,其家人、亲属和同学都感到老林冤枉。“他太老实了,根本就不可能干那种事!”妻子韩玉娟的话充满了对老林的信任。他们感到这里面另有蹊跷,肯定就是侯显梅搞的名堂,于是四处打探、调查取证,并曾多次到大安市检察院举报隋、侯等人诬告陷害,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材料,向检方提出了公安违法问题,要求检方认真检查监督。可是,没有任何结果,他们明明知道是侯显梅搞的鬼,就是找不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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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灵。正当林家人四处调查此案真相之际,一个神秘的电话突然改变了此案的走向:

老林的妻子韩玉娟回忆说:2011年2月27日上午8: 59分,一个手机号码打进我的手机,一个女的自称叫侯某某,是白城市人,后来得知她还是侯显梅的叔伯妹妹。她问我是不是艺林老板娘,我说是。她说:“你丈夫没有强奸,是被陷害的。”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你们安广镇房产有一个叫侯显梅的女的,她欠你家十万元钱不想还你,你家总朝她要,把她要翻了,侯显梅要报复你家,认为你丈夫老实,做了他(指让进监狱),不但钱可以不给,还能再整点。她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整了你丈夫,最后侯显梅决定花钱雇个女的去设计你丈夫,让你丈夫强奸然后告发,让你丈夫进监狱。”我一听侯某某说的经过和我丈夫进监狱的经过一样,我就和侯某某到白城市公安局反映这个重要情况。

在公安机关,侯某某揭开了此案的真相:2010年11月份,我接到安广镇侯显梅的电话,在电话里说要和我合作一笔买卖,让我挣一万元钱。我当时问她什么买卖,她说等去了才能说。这样又通了几次电话,我就去安广镇。见到侯显梅后,侯显梅说要租房子,我问她做什么买卖,她说:“先租到房子再告诉你。”但房子没有租成,她也没有告诉我,我就回白城了。又过了五六天,侯显梅又给我打电话说房子找到了,让我过去,我就坐车去了安广镇,侯显梅见到我后对我说:“我和姓林的合伙做买卖,欠他家10万元钱,有欠条,我们把他做了,我给你一万元钱。”我说:“怎么做啊?”侯显梅说:“我们租个房子,你说钥匙忘屋里了,找姓林的开锁、换锁,你在房子外等他把房门锁打开进屋,你跟进屋就把内衣领口撕坏,把裤子脱了,做个撕打的现场后,告他强奸。”我听后有点害怕,正犹豫时,侯显梅就领我去租房子去了,到房子那后侯显梅要交房租,我没让她交。我说:“这事不行,我得和你大姐夫(陈某某)研究研究。”我就在那给我丈夫陈某某打电话,把这事说了,陈某某当时不同意,我就又回到白城了。又过了十天左右,侯显梅来到白城找我,请我和陈某某吃饭,侯显梅还要和我做这件事。陈不同意。侯显海说:“没事,保证能把他做了。”陈还不同意。侯显梅说:“我领你们咨询律师去。”我们三人就去了律师事务所咨询叫刘敏的律师,律师说:“这样的案子一对一的口供,这个男的不好打这场官司。”咨询完,侯显梅说:“大姐你还不相信这事?”我和陈某某说:“行不行我们也不做这事。”这样侯显梅就走了。过了一个多月我给她打电话,她不接我电话,我就去安广找侯显梅向她要点路费。找到侯显梅后,我对她说:“你的事办成了,你也别让我白跑,给我点路费。”侯显梅说:“你要为这事来的,你随便吧,爱咋地就咋地吧。”我看她不搭理我,就生气了,所以我揭发她的行为。

密谋:

副所长居然是“全剧”的“总导演”和“男一号”!

侯某某向白城市公安局揭秘后,已经被批捕的林向春在看守所被关押66天后,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之后,白城警方迅速出击,将精心设计假强奸案的隋成玉、侯显梅、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抓获归案,没想到,一个更大的令人震惊的内幕随后浮出水面:身为安广镇派出所副所长的隋成玉,居然是亲手策划、实施该案的“男一号”和这场闹剧的总导演!而且在上级调查此案后,他又多次与社会人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调查,掩盖真相,蒙混过关!更令人感到可怕的是,据此案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侯文证实:这种案件在大安,已经连续发生过多起了,而且被害人都是息事宁人,给点钱了事,连告都不敢告了。

侯显梅的交代。据判决书记载,侯显梅被抓后,承认自己曾经向林家借钱:“因为我和林向春之间有帐,我以前借林向春十万元钱,还了三万,还有七万元没还,林向春和他媳妇不依不饶追着要,把我逼急眼了,我就想把林向春给整进去。”她把这个想法和弟弟侯文说了以后,侯文就给她出主意:“找个女的诬赖林向春强奸。”侯文先是说找他大姐侯某某帮忙,并说他大姐在农村用这种方法已经讹过几个人。“我就找他大姐侯某某,侯某某刚开始也答应帮我做林向春这事。因为侯某某在白城住,我给她打电话研究怎么设计林向春时,侯某某来安广三次,每次和侯某某都谈的挺好,最后要实施的时候,侯某某不干了。原因是,在她干这事之前我必须先给她五千元钱,我当时一是没钱,二是她不把握,我就没给侯某某钱。侯某某没干之后,侯文又给我介绍的邢黎明。”因为侯文说办这事需要公安局内部的人帮忙,侯显梅回到安广后,就给安广派出所副所长隋成玉打电话,把隋成玉约到家。在家里,侯显梅对隋成玉说:“我有点憋屈事,我欠林向春十万元钱,他紧着要,我挺生气。”“我兄弟侯文给我出了一个主意,说找个女的诬赖林向春强奸,你给我出出主意,看看行不行。”隋成玉说:“这事要想成功只有一个女人诬赖不行,还需要找两个目击证人。”“你把女的和证人找好了,以后的事我帮你办,我给你兜着。”侯显梅问隋成玉办这事得多少钱,隋成玉说:“咱们关系这么好,总在一起打麻将,还要啥钱啊?”侯说:“别的,你不要钱我也不好意思,给你两千吧。”隋成玉说行。他走之前又说:“你把干这事的人找齐之后,在干事之前给我打个电话。”过了几天,隋去安广供电大厅交电费时碰见侯了,又对她说:“你上次说的想诬赖林向春的事就做吧,你在做之前给我打个电话。”“办这事千万要注意细节,要做周密些,哪个细节都不能出差。”随后,隋成玉开车把她送到了麻将馆。

侯显梅交代说:侯文以前跟我说让他大姐侯某某当假强奸的被害人。侯某某来了之后,我领她去租作案用的房子。跟房主协商完后,侯某某的老公给她打电话,让侯某某跟我要一万元钱,得先付五千元。我没同意,房子也没租,侯某某就走了。不一会,侯文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和他大姐谈崩了呢?我就说了他们要钱的事。过了两三天,侯文上我家说:“我再给你找个女的去干这事,这个人比较可靠,叫邢黎明,进监狱好几次,有经验,她家里有背景。”侯文在我跟前给邢黎明打电话,将陷害林向春的整个计划对她说了一遍。他还告诉邢黎明:“只要你想干这件事,老姐己经在公安局找好人了”。后来,邢黎明来安广找到我,说同意做这件事,我对她说:“公安局副局长隋成玉是咱们的人。”她说:“侯姐,你有没有这个人我都帮你做。”过了一两天,我给隋成玉打电话,让他上我家来,我说上次答应给他的两千元钱给他。他开白色的车来到我家楼下,打电话让我下楼。我下楼上了他的车,把前几天新取的崭新的两千元钱交给了他。他随手放在车的前面的小洞里了。在车上,我对他说:“干这事的人我都找好了。”隋对我说:“那你随时可以干了,干之前给我打电话就行。”

2011年1月3日中午,邢黎明领着两个男人来到安广,侯显梅接站后,领他们三个到百味鲜饭店吃饭。在吃饭的时候,侯显梅就给隋成玉打电话告诉他:“我们这些人都来了,下午就准备办事了,报警电话是多少?”隋成玉告诉她说:“报警电话是 5561110,你就办吧。”吃完饭,侯就领他们去租房子。侯显梅告诉邢黎明他们:“你们办吧,我下楼打麻将去,等你们信儿。”过了一段时间,侯接到邢黎明电话:“老姐,我出事了,你们公安局报警电话是多少?”侯就告诉她了,过一会,邢黎明又打电话说: “你到医院来看我吧。”侯就赶到医院帮她办住院手续,领她检查,跟着她的还有姓刘的两个男子。不久,隋成玉带一个警察到医院调查,看邢黎明的状态不适合作笔录就没作。晚上隋成玉又领一个警察来了,这次作了笔录,并让姓刘的两个男子第二天到安广派出所作笔录。隋成玉走后,邢黎明问侯:“这个人就是隋局啊? ”侯说对。他们三个说:“这事办的一帆风顺,明天取完笔录就可以回家了。”侯就给邢黎明三千元钱,让她给那两个男子。第二天,那两个男子去派出所作笔录。

当天晚上在医院里,隋成玉趁另一个警察出去抽烟的机会,小声嘱咐侯说:“你得稳当点,嘴严实点,顺便告诉他们三个一声,别得瑟,出去瞎说,不要别人不知道咋回事,你们自已先说出去了。”

侯显梅说:在检察院批捕林向春之前,隋成玉来我家按门铃,让我下楼到他车里。我说你上楼呗,他说不方便,让我拿笔和纸下来。我到他车里,他说:“我听到风声了,老林家要告我。怕我电话被监控,怕被录音,所以有事不能在电话里说。林向春现在处在检察院批捕环节,怕检察院在批捕之前挨个找你们四个核实。我告诉你们几个,要是检察院问你们就照我说的答。”然后他就告诉我几个问题和答案,我就记下来了。他还说:“咱们的电话有可能被公安监听了,你以后打电话换个卡。”之后,侯就给邢黎明打电话,把隋成玉跟她说的话都跟邢黎明说了,并且把问题和答案告诉了她。我从白城回来不长时间,大安检察院批捕科的人给我们四个人打电话,让我们去检察院。我就马上给隋成玉打电话,告诉他检察院找我了,问他咋办。他说:“你们都别去了,你让邢黎明给检察院批捕科长打电话,就让邢黎明说:我是受害人,已经受不少委屈了,你们要是不批捕林向春的话,我就去告你。”

这位隋局还真是“够意思”。侯显梅说:“白城市公安局提审林向春时,隋成玉知道了,他早上来我家告诉我信。我还没起来呢,我起来后就给他打电话,他说:‘你把电话摞了,我马上到你家。’他来了之后,我问他刚才是不是来了,他说是,并且说:‘你们之间有人反水了,白城公安局来调查林向春的案子。你要记住不管谁反水,你和邢黎明也要咬住,只要你俩咬住,林向春的案子就没不了,林向春就算出来也得办取保,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后面的事我还能保你们。你们要是咬不住,咱们就全完了。’他还说:‘你们要放松心情,没啥事。’”

邢黎明的交代。邢黎明被抓后,其交代的作案过程、细节与侯显梅交代的相互吻合,同时她证明,在这伙社会人背后,确实有个被侯显梅称作“隋局”的“大脑袋”在帮忙并保护着他们:“我们每次沟通时,我都能听到候显梅提到隋局这个人,有时还说和隋局在一起打麻将。但是我不知道隋局是谁,在哪上班,我感觉侯显梅是在暗示我,她和隋局个人关系很好。”“在我们陷害姓林的半个月后,我在大庆接到侯显梅的电话说:‘公安内部给我平事的人来消息了,最近也许会有人找你们调查这事,而且把可能调查的问题和答案都告诉了,要是没有人问就拉倒,万一上面机关的人查起来,就按照他告诉的问题和答案来回答。’我就把问题和答案都记下来。那张纸放在了我父母家。当时侯显梅让我告诉刘立杰和刘长江这个事,让他们也这么说,我就给他们打电话告诉他们了。”

问:侯显梅是怎么和你提到隋局的?

邢黎明:她总是对我说有个“脑袋”保我们。“脑袋”具体就是指公安局内部的人,后来我知道安广派出所副所长隋成玉就是侯姐经常提到的隋局,也知道了就是隋局在背后保我们的,帮我们摆平这个事。她(指侯显梅)总是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放心,有“脑袋”保着呢,没事,还嘱咐我不管哪里找我们都要咬住,不能承认是诬陷姓林的。

刘立杰的交代。刘立杰被抓后也称公安内部确实有个“脑袋”保护他们,他在笔录里说:案发后,“第二天早上,我和刘长江来到安广派出所,隋局把我领到他的办公室,就我俩在屋。他对我说:‘我就是隋局,你侯姐跟你说了我和你侯姐的关系了吧,你们来安广主要不是整姓林的那个人吗?’我说对。他问我:‘你是谁找来的。’我说:‘是邢黎明找来的。’他又问我刘长江是谁找来的?我说我找的。他说:‘别人要是问你,你就说是邢黎明雇你拉啤酒的,不管对谁都这么说,剩下的事由我来办。’过了一会进来一个人,隋局就不跟我说了……那人走后,隋局才问我当时在现场都看见啥了。我说:‘听见邢黎明喊救命,我上去看见刘长江骑在姓林的身上,邢黎明在墙角打电话。’就这几句,笔录剩下的内容都是隋局自己写的。写完后,因为我不识字,隋局又给我写了个纸条,上面写着:以上材料属实。我照着纸条描上去的。”“记完笔录后,就我和隋局在屋,隋局说: “刚才在屋那个警察是姓林的亲戚,没看我都没问你吗?”

“当天晚上……侯姐对我们说:’你看咋样,整件事我都安排的利索的,安广公安局、大安公安局、大安检察院我都安排好了,你和刘长江明天去一趟公安局,回来姐给你和刘长江拿两钱就可以回去了。’“五号早上八点左右,侯姐领着我和刘长江到安广公安局,隋局说:‘叫你们来也没啥事,就嘱咐嘱咐你们。’对我说:‘你这证言不重要,关键是刘长江的证言。’他告诉刘长江:‘千万要记住,在我这怎么说的以后就怎么说,不管谁问都这么说。’他还嘱咐我们三个:‘咬住就说你们是来卖碑酒的,谁问你们也别说这是我告诉你们这么说的,你们要是给我漏了,你们就都完了。’”

“从公安局回来去一趟医院,在医院侯姐给了我两千元钱,给了刘长江一千元钱……我和刘长江拿了钱就离开医院坐大客回白城了。”

“过了春节后,邢黎明给我打电话,叫我和刘长江和她一起去安广,到安广侯姐接的我们,我们三个一起来到安广公安局,去隋局的办公室。隋局问我们几个:‘最近有没有人找你们?’我和刘长江说没有人找。隋局说:‘你们的事我们这已经给姓林的批捕了,谁要是找你们,你们就按照以前的笔录那么说,别乱说。’”

刘长江的交代。刘长江被抓后说,开始还挺害怕,后来听说有“隋局”保护,就不怕了。侯姐说:“隋局和我关系不错,咱们策划这事,我都已经和隋局安排好了,完事后你们去派出所作笔录,你们就按咱们事先商量的说。”这样我就知道了隋局,也知道我们要诬陷姓林的那个人的事,我就不害怕了。从侯姐打电话的情形及侯姐对我们介绍和隋局的关系后,我才知道隋局,才知道隋局在这里面能帮我们。“又过了几天,刘立杰给我打电话,让我们去安广,公安局要取证。我们三人就去了安广,侯姐接的我们。我们四个人到隋局办公室。隋局把门关上,他看着邢黎明笑呵呵地说:“你长得挺哏啾。”侯姐对我和刘立杰说:“你俩的证还挺重要的,不管到哪都得这么说,要咬住,过个十天半月的就让隋局把你们的这个案子给销了,这事就与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侯姐还说:“你们千万要咬住啊,到哪也别把隋局漏出去,你们要说真话就把隋局弄下去了。”隋局听侯姐说完后对我们说:“你们作证时咋说的以后就咋说,不能改变。”

隋成玉的交代。隋成玉被捕后,在笔录里称对此案“感到有点蹊跷”,但是其只承认自己“没有核实邢黎明等三人的身份和关于诬告陷害的证据”,所以自己“有责任”,“我认为我应该负责任,工作上有漏洞,但不是主观的。”

审判:

所有参与陷害老实人的最终都很惨!

大安市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隋成玉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在庭审中的供述均否认其参与陷害林向春的犯罪事实,但被告人侯显梅、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均证实隋成玉参与了他们陷害林向春的全过程,该四被告人供述隋成玉参与陷害林向春的主要内容一致,细节也相同,且有杨桂华、侯某某等证人和其它问接证据相佐证,证据间无矛盾,且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认定被告人隋成玉与被告人侯显梅等人相勾结,通过制造“假强奸”案陷害林向春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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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 被告人隋成玉与侯显梅勾结,设计陷害林向春,为徇私徇情,明知本案被害人林向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使其被错误批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隋成玉既实施了诬告陷害行为,又实施了徇私枉法行为,两行为属于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因此隋成玉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侯显梅与隋成玉勾结,共同设计陷害方案。被告人侯显梅又将参与设计方案的公安人员和方案的具体内容告诉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在实施陷害行为之前,就知道有安广公安人员参与其中,为他们做内应,并能提供保护。陷害行为实施之后,他们又接受隋成玉的指导,如何应对和规避上级机关调查,制定攻守同盟。被告人侯显梅、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与隋成玉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诬告陷害他人的意图,在客观上又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了诬告陷害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的规定,被告人侯显梅、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属于被告人隋成玉徇私枉法罪的共犯。在共同徇私枉法犯罪中,被告人隋成玉、侯显梅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系主犯;被告人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系从犯。被告人侯显梅、邢黎明、刘立杰、刘长江供认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刘立杰有前科,应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刘长江在看守所能积极解救自杀的犯人,应酌定从轻处罚。”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隋成玉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侯显梅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邢黎明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立杰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刘长江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没有上诉。

追责:

老实人得到赔偿还没完,表示要将问责进行到底!

民间有句不讲理的老话:“遇到老实人不欺负有罪。”这句话不知道是什么人最先说的,反正有人说。但是,你真的去欺负老实人,肯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如今,这个案子虽然过去八年了,林向春还在为自己维权。他在上访材料中称:

假强奸案发生后,我家属曾多次到大安市检察院举报隋、侯等人诬告陷害罪,并向检察长冯万林、冉志远、批捕科长李春波、吴洁兵分别提交了书面材料,向检方提出了公安局违法办案问题,要求检方认真检查监督。李春波、吴洁兵提审我时,我重点揭发检举了诬告陷害案始末,作了大量的无罪陈述,并对本案提出很多疑点:1,要求对钱包做指纹鉴定;2,对“被害人”胸部的伤做伤痕鉴定;3,既是“强奸案”要求做TNA鉴定。检方的回答是做不了。在决定是否对我批准逮捕的检委会上,当时的检察长冯某某竟然以“两手捧个刺猬猬”为由不再审查。在没有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没有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没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被查证属实的情况下,检方根本未做任何审查核实,仅凭怕刺猬猬扎手、所谓的证人证言、李春波接到罪犯邢黎明的一个恐吓电话,就决定批准逮捕。我认为检方明知我是被冤枉的情况下还批准逮捕就是草菅人命、渎职犯罪。这绝不是办错案而是错办案的问题。我曾经质问检方为什么不调查就批捕?李春波说:“我们只看材料批捕错了,正常”(有证人和录音)为证。更可气的是,检察院在赔偿方面更是欺上瞒下,恐吓欺诈还激化矛盾,一拖再拖。我被释放一年后,检方才给了我3万元〈其中2万元可能是我的医疗费,因为检察院收缴了我出狱后住院医疗凭证〉。另外,检察院曾经答应再给3万元困难补助费,可这3万元我多次追讨无果,不但不给还不承认了。检察长孙维成说检察院根本没答应过,乐那告那告去。我说你当时用你工资担保我才同意签息访协议的,为什么不承认了?经过我的多次上访,检察院才给。依据宪法41条规定,我强烈要求启动问责程序;要求依法依规追究大安市检察院此案的全体参办人员的责任;要求检察院公开检察、批捕等一切办案材料和讯问笔录;要求查明我家属为何至今没有收到逮捕令;要求查明我的医疗发票到哪里去了;要求大安市检察院为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要求重新复核对我的赔偿款项和金额是否合法。” (记者 劲松)

(严正声明:本文主要事实证据依据为大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1】大刑初字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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