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违法占道施工造堵,交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恢复道路,施工人员竟然置之不理。昨天,武昌交警表示,两名施工负责人被处行政拘留5天。
11月12日早上7点,武汉市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安全负责人何某、带班负责人肖某,组织人员在武昌区和平大道秦园路口路段挖掘道路进行天然气改造施工,将和平大道由南向北的单向三股车道挖了一个长12米,宽3.5米,深2.6米的工作坑,其施工未对现场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并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接到堵情后,武昌大队立即派民警赶到现场叫停,但是施工方依旧无动于衷,现场民警立即请求支援,直到5名交警赶到强行制止,民警经过两个小时的排堵保畅,直到上午9点半,该路段才恢复畅通。
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肖某、何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法规处行政拘留5天。(记者梁爽 通讯员徐飞)
武昌交管部门表示:按照施工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早上6点前恢复施工路段的道路通行,不得因施工妨碍交通出行,但是施工方没有按规定施工,给早高峰出行市民带来了极大的阻碍。目前武昌辖区内有施工路段、点位20余处,市政建设对交通出行的确带来了不少压力,为此,武昌交警将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尽全力确保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