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达市:一案件久查不判,当事双方很无奈系列报道之二
法院是所有法治国家审理和判决犯罪的天平机构,有罪则接受惩罚、无罪则立刻释放,不允许有任何个人情感掺加。中国---案件审判已经是终身负责制度,错判则追究责任人和审判员的责任。
然而,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达市人民法院以及兰西县法院共同上演案件当球踢不审理,嫌疑人无限期被关押着的荒唐闹剧!
棚户区改造是国家号召,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安达市的北横六、七道街一片始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泥草房和砖混平房位于城镇中 间,也在改造之内。但由于其中一个红顶钉子户为满足的个人私欲原因导致本应该在2011年就可以顺利回迁的500多口人在到处漂泊4年后才回迁。这期间, 副市长、和该市的多位领导无数次劝解和谈话均无效!政府的行政裁定胎儿中赴死!因该本应拆除的钉子孤、险、危房屋被毁而引发一起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的 案件于2014年发生。
起初安达市公安局将两名嫌疑人个自被罚款1000元,并进行治安拘留后转刑事拘留,当时移送安达市检察院提起批捕,该市检察院审理认为:该案件 不构成犯罪动机和没有具体毁坏金额以及不确定被毁房屋是否属于应当拆除的危险房屋等因素,做出不予批捕决定,随后两名嫌疑人在该市公安局缴纳4万元后被取 保。这位红顶钉子户紧接着也签署原本157多平米却强迫建筑商索要200多平米回迁房合同,并且当中有着等众多苛刻条件,在满足、不甘心情况下,于是又找 到所谓新的证据(带有争议的鉴定报告)继续上告,这次安达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在1日之间联手办案的情况下(当时未进行批捕),再次把两名嫌疑人送 进安达市看守所,卷宗直线飞速般的到达安达市人民法院(该院副院长徐晓明负责签收)。此时,时间定格在2015年7月12日。
由于该案的被毁房屋主人张国臣是安达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经两名嫌疑人理律师提出申请,该案被绥化市检察院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 到兰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兰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卷宗移送兰西县,嫌疑人也被同时押解到兰西看守所,有趣的是,兰西县检察院在阅卷后未提起公诉,而是把 卷宗直接退给安达市人民法院,该案卷宗稀里糊涂的再次回到安达市人民法院(还是徐晓明副院长手中),两名嫌疑人继续在在兰西县看守所拘押。
面对记者采访,安达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长严明说:”该案卷宗已经转送绥化市中院,理由,他们整体回避”。然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答复是:”案件是由安达市法院受理的,这个案件由安达市法院自行处理”。
但是,两名嫌疑人家属向安达市法院咨询案件什么时候审判进展问题上,安达市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长严明则说,卷宗是在安达,但是兰西那边给快递回来时候,没有办理手续,他们没办法审理。
日前,嫌疑人家属因多次到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达市人民法院询问案件何时开庭审理多次未得到真正明确答复情况下,迫于无奈家属再次到绥化中级 人民法院,并且高举条幅的情况下该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长陈影谦法官出来接见,并于第二天电话正事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说:这起案件已经再次交办给兰西县 人民法院审理。此时,时间定格在2016年1月15日。
且不说该起案件最后如何判决!仅仅是案件不审理当作皮球踢,这在我国乃至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闻所未闻之举,堪为罕见!再看公安局、检察院、法 院三家在1日之间联手办案未经批捕案件直线飞速的方式到达法院、人进班房;上下两级法院自己玩还不过瘾又扯上躺着也中枪的兰西县!这来来回回的踢皮球本 事,更是全司法系统中的奇葩之举!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