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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黑食堂”饭菜上学生餐桌谁在为其撑腰?
发布时间:2018/11/7 21:09:08   作者:蔡N?yWS   点击:

来源:消费参考网

众所周知,食品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学生集体用餐,对送餐的各项要求极为严格,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然而,就在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辖属的三所外国语学校有学生家长反映:学生用餐竟然是一无证“黑食堂”所提供(包括早、中餐)两餐,此黑食堂已经存在一年多之久,加工生产的场地位于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岩北路与荣华西道交叉口南行一百米路东侧的一个名叫瑞科汽车修理公司的院内,此问题多次反映给当地教育部门以及食药监局不予以重视。

唐山市“黑食堂”饭菜上学生餐桌谁在为其撑腰?

10月8日就此问题小编将此问题及时反映给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唐山市12345市长热线、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食药监局、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等部门,目前为止黑食堂还在继续往三所学校送餐。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10月15日小编又致电市长热线、路北区教育局、高新技术开发区食药监局,时隔多天均无调查结果。多次致电高新技术开发区食药监局,该局餐饮监管科田姓(音)负责人告知说:此食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的健康证也没有,只是在10月12日的时候在该局办理了一个小餐饮备案卡,有了小餐饮备案卡是允许加工、生产、流通配送各所学校的

唐山市“黑食堂”饭菜上学生餐桌谁在为其撑腰?

经多天调查暗访,小编发现华岩北路与荣华西道交叉口南行一百米路东侧的一个名叫瑞科汽车修理公司的院内的无名黑餐饮点,每天早上的5点半许以及上午的10点半许,把做好的早餐及中餐用大号的收纳箱和大号保温桶装上车,送往唐山市路北区外国语实验小学梧桐校区、外国语实验小学景泰翰林校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祥荣校区3所校区内供学生食用。

就在16日上午小编接到一位声称是路北区教育局安全科刘姓办公人员电话说:经查证位于华岩路与荣华西道交叉口的汽车修理公司院内的此餐饮食堂什么证件手续都齐全,当小编问起都是包括哪些手续?是否每顿餐都有留样?是否都在教育局安全科备案?刘姓工作人员支支吾吾以开会为理由回答不上来。

唐山市“黑食堂”饭菜上学生餐桌谁在为其撑腰?

17日,小编再次走访了路北区教育局,教育局郑姓主管宣传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当小编询问安全科刘主任是否已经调查了解清楚此事?郑姓工作人员听取了录音以及所来电话显示,明确表示此刘姓人员并非路北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说对于此事我们会上报领导进行查处,并弄清楚是谁在冒充路北区教育局公务人员。并解释说,往学校送餐有一套严格的程序,等我们教育局调查清楚后给你们回复。18日,路北区教育局郑姓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情况有了进展,当问其送餐单位有没有相关证件还是不予正面回复。后经反复沟通郑姓工作人员说,你们调查了解情况不属实,需要当面沟通。如果你们没有时间来教育局,可以把教育局调查的结果发至你们邮箱,但是电话里不能告知调查结果,问起冒充路北区教育局安全科刘姓工作人员时?郑回答小编说调查不出来,电话也不知道是谁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早在2016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并且落实了各相关部门的对校园及周边监管责任。以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

23日上午,路北区教育局郑姓工作人员反馈邮箱信息称:“唐山香花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无资质生产流通的问题接到媒体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几次跟相关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反复核实,确认“唐山香花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一段简单的回复,令人难以费解?路北区教育局至于对该餐饮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为什么提供不出来?其中存在怎样的隐情?

经小编查证:《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系统得知,路北区教育局所提供的“唐山香花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确确实实是证照齐全、有效。可是按照该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火炬路101号,而媒体反映的 “黑食堂”地址:是高新区华岩北路与荣华西道交叉口南行一百米路东侧,两者相距约2公里,属无效许可。就在2018年10月18日 “唐山香花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经营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前地址为:唐山市高新区火炬路东侧,而变更后的地址为:唐山高新区华岩路东侧江东电器南侧(变更后的经营地址也就是媒体所反映的黑食堂所在地的位置) 。

《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所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路北区教育局所提供的“唐山香花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媒体反映的“黑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所在地址不同,系违法加工生产,虽说经媒体举报后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到“黑食堂”所在地址,这更能显现出,其利用其它证照作掩护违规为三所小学送餐达一年多之久的事实。

综合上述:人们不难看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是怎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经学生家长和媒体举报后不是积极“发现问题”、“深挖问题”、“整改问题”而是以种种理由、种种变更来搪塞蒙骗学生家长和公众。难道学校在签订送餐合同时,就不到实地进行查看?难道不知证照地址不符属于“黑食堂”?但凡职能部门真心真意地为学生食品安全所考虑,也不会出现各部门绞尽脑汁的怎么去敷衍、糊弄,为“黑食堂”做掩护。

唐山市“黑食堂”饭菜上学生餐桌谁在为其撑腰?

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熟视无睹致使这种“黑食堂”行为更加有恃无恐,至今,已全然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拿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来换取利益,为什么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路北区教育局回答的问题大相径庭?问题的出现固然缘于“黑食堂”者利欲熏心,但一定程度上也与相关部门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与执法不力有关。这无形当中助长了“黑食堂”者的侥幸心理和嚣张气焰,甚至于使得个别无良公职人员与“黑食堂”者相互勾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上演猫鼠沆瀣一气谋“钱途”的闹剧。 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原文链接:https://www.xfckw.net/a/view/shehui/2018/1024/327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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