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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夜查煤烟型污染
发布时间:2014/11/20 21:23:03   作者:佚名   点击:

图为夜查现场。

    本报记者 杜 铭摄

    “经检测,这台燃煤锅炉的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量分别为3毫克/立方米、114毫克/立方米,符合排放标准。”11月18日晚10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住宅锅炉供暖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工程师马全京完成对4号锅炉检查后,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APEC走了,那一片纯净明澈的“蓝”触发了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才能留住更多的蓝天?尤其是当前新一轮采暖季来临,如何将燃煤供暖带来的煤烟型污染降到最低,让北京市民享受更多的“APEC蓝”?

    18日晚间,就在北京市集中供热锅炉点燃后的第三天,一场北京冬季空气质量“保卫战”的序幕悄悄拉开。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市环保执法力量,重点对燃煤锅炉、经营性小煤炉进行执法检查。记者登上一辆环境监测执法车,跟随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联合通州区环保局,进行首次夜间突击监察监测。

    “目前,北京市对锅炉二氧化硫排放的地方标准为20毫克/立方米,这一要求比50毫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更为严格。”马全京就检测结果解释说,通州区住宅锅炉供暖中心已经釆用了目前最先进的技术,能够达标排放。

    “会不会出现企业停开环保设备的情况?”记者问道。马全京说,“只要锅炉一运行,环保设备就会同时启动。只有锅炉停止运行,环保设备才能停下来。”

    “为什么没有检测烟尘颗粒物的含量?”记者又问。“由于烟尘颗粒物含量的取样时间要在一个小时以上,所以,本次夜间突击检查暂不涉及,只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项指标进行抽检。”马全京说。

    当晚,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共检查了北京市燃煤锅炉单位7家,经检查和监测,7家单位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调研员晏向阳表示,“今后,我们将联合城管、质检等部门,力度不减地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保持高频次监察监测,督促排放达标;釆取白天检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今冬明春持续开展执法;重点针对存在反复超标违法行为的燃煤锅炉、远郊区县大型集中供热中心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严格检查。”

    “根据北京市冬季污染特点,今年冬季空气质量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以煤烟型污染为整治重点。”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保持高频次监察监测督促达标排放;二是对中心城区经营性小煤炉反弹开展打击;三是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打击露天焚烧、露天烧烤、使用劣质煤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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