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焦点新闻网重庆11月8日讯(记者陈翔 付涛 报道)看了这个标题,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在家中怎么会因车祸身亡?让人费解。不是有这么一句谚语吗?——“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本来只是一句谚语而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就有那么倒霉的事偶尔发生。而且,还发生在一家残疾人的身上。失去了家中唯一的“顶梁柱”之后,法院却没有将赔偿款执行到位。8年过去了,当事人一家都是残疾人,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只能靠社保、低保维持生活,可执行局却并不因为当事人生活无着、“吃不起饭”而同情,想办法将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执行到位,或者实施国家司法救助,而是任由肇事方外逃,不予执行……
上图:周振祥出事现场——嘉诚修车场
祸从天降 家中做事被车撞倒围墙丧命
重庆市开县汉丰街道办事处盛兴村3社周振祥,59岁,住汉丰北环路49号附104号。平时都是在家中制作青饲料切割机、粮食粉粹机等加工,也就是一个家庭小作坊。他的妻子杨仁桂,是个眼力残疾人,伤失了劳动能力;儿子周文斌,是个智力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一家3口就依靠周振祥制作小型机器销售度日,还有一女周文清已经出嫁。
2009年10月26日,开县金峰乡青山村钱紀万买了一辆无牌号四轮自卸废旧车,未登记,请同村的万义学帮忙驾驶,万义学将车开到丰乐大桥头“嘉诚汽修”修车场进行修理,他开进修车场停在地沟上,在取钥匙时,车突然启动前行撞跨围墙……当时,与修车场一墙之隔的周振祥在自家门口看机器图纸,被倒塌的围墙当场压死……
上图:压死周振祥的围墙
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38万多元
事故发生后,12月29日,杨仁桂、周仁斌母子将肇事方钱紀万、万义学告上法庭,开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仁桂称:万义学帮忙钱紀万开车到修理场修理时撞垮围墙压死周振祥,由于万义学是钱紀万请来帮忙开车,属无偿帮工,理应由钱紀万赔偿;但万义学在此次事故中有重大过失(被判刑7个月),两人应该连带赔偿周振祥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466252.5元。
钱紀万称:发生事故是事实,我与周文清于2009年11月13日达成赔偿协议,由我赔偿周振祥丧葬费等115000元已付清,其余由万义学赔偿。
万义学称:我是帮忙开车出的事故,已经赔偿了10000元,还是借的,我没有钱赔。
法院认为:钱紀万单方与周文清达成的赔偿协议违法,法院不予支持。2010年5月11日,法院判决由钱紀万赔偿周振祥287360元,丧葬费13492元,被抚养人杨仁桂生活费28850元,周文斌生活费57700元,共计387402.5元,万义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付款,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可是,肇事方至今还欠26万多元,法院不去执行对方,让其外逃打工。
上图:杨仁桂、周文斌的残疾人证
悲痛欲绝 法院不执行赔偿款八年不到位
失去了一家人“顶梁柱”的杨仁桂说:我和儿子都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丈夫去世后,没有钱用,就是把周振祥加工机器的材料拿来做废铁,以1.5元一斤卖钱来做生活费。后来,没有办法了,就把我家房屋楼上以3万元卖给别人在我二楼以上加楼。
杨仁桂称:我家都是残疾人,政府连低保也不给我们吃,2011年,我们才找熟人帮忙,儿子周文斌才吃到了低保,每个月有75元;我也是2012年才买到社保,现在每个月有750多元,一家人就依靠这点钱来维持生活,其它无任何经济来源,家里唯一挣钱的“顶梁柱”没有了,是何等的艰难和痛苦?于是,我多次向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将余剩的262400元执行到位。但执行局并没有履行他们应尽的职责,我无数次地上访和写执行申请,都不予理睬,说对方没有赔付能力,执行不下来,还任其肇事方外出打工而不追究……难道我丈夫周振祥就应该让他们白白地死去?他们即使打工卖血也应该赔偿到位,我们一家残疾人日子该怎么过?何况,执行局完全应该采取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将这26万多元执行到位。
关于此案,记者采访完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等人的口述录音资料后,2013年8月2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开县人民法院,负责外宣的某科长和负责此案的审判长对此案作了详细的说明,大致与记者采访的内容一致,只是要求记者不要将此稿发出去,他们将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方式给予解决。在记者多次与法院某科长协调一年后,才给当事人杨仁桂解决了5000元司法救助款,之后,杨仁桂几乎每个星期五接待日都去催问,再无音讯。
周振祥的死亡赔偿款是否能够如数兑现给残疾人杨仁桂、周文斌?记者将继续关注,做后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