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钢铁、水泥、电力、玻璃4个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年底前上述四大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完成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
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河北省提出,2016年底前,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2017年底前,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全省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