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前二十”(以下简称“排污榜”)6月1日至7日监测周期内,华电青岛主动提前向社会公开环保设备停运检修计划,首创股份积极回应了媒体关于下属企业超标质疑。据不完全统计,自发榜以来,已经推动包括申能股份、青山纸业、金晶科技、海螺水泥、中国铝业、华电国际、京能电力、酒钢宏兴、申能股份、雅戈尔等近20家企业反馈,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互动格局初现。
此外,本监测周期内,包括开滦股份、京能电力、丹化科技、燕京啤酒、石岘纸业、中核钛白等在内的上市公司关联企业新上榜。
华电青岛提前公开环
保设备停运检修计划
上周,排污榜项目小组收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停运脱硝系统进行安全检验的说明》等三份说明文件,称华电青岛发电公司脱销供氨系统计划于6月4日至9日进行二期供氨系统检验,4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将超标。公司已经向环保部门申请并获批。说明中,公司特别强调将采用燃烧调整等手段降低排放,合理协调检验各环节,缩短脱硝系统停运时间。
排污榜项目小组负责人表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华电青岛主动提前向社会公开环保设备停运计划,增进了企业与社会间的信任,应该为企业点赞。
资料显示,华电青岛母公司华电国际,2015年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预计投入约人民币160亿元,用于火电、风电、水电和煤炭等项目;环保节能等技改项目预计投入约人民币40亿元。
首创股份回应称上榜
企业排放达标
5月以来,首创股份关联企业九江市鹤问湖环保有限公司连续多期进入排污榜。
上周,首创股份工作人员联系排污榜项目小组出示了该下属企业江西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的截图。公司表示,该企业5月份公布的三项排水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B排放标准(COD浓度小于60mg/l)。
排污榜项目小组随即核实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和企业排放监督性季报。均显示该企业仅有一个废水排放口需要相关部门检测监督,但此前自行监测平台披露了两个监测排放口。因此,不排除是系统问题导致数据出现了偏差。
发现这个错误的“功臣”是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实时跟踪系统。据介绍,首创股份率先建立的这套内部污染物排放实时跟踪系统,与下属企业报送当地环保部门的自行监测数据系统同步,保证了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下属企业的环保达标情况。
2014年,首创股份下属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项目均实现了达标处理、达标排放,各污水厂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开放活动”,在提高民众环保意识的同时加强了民众对污水处理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环保部门公布两上市
公司关联方环境违法
日前,环保部门公布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等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处罚措施和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是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厂,该厂6号锅炉未安装脱销设施,在2015年一季度国控污染源监测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倍、0.4倍和0.9倍排放。被环保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5月5日至6月5日期间,采取限制生产的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开信息显示,该厂曾经在2011年便被媒体曝出存在污水排放指标未达标、污染气体排放以及焚烧固体废物等环保违规情况,并受到了环保部门的相应处罚。此前公司称,将建设新厂区,以彻底解决哈药总厂存在的污染问题。年报显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工作,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项目累计投入6.54亿元。
公司网站显示,大庆石化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此次,由于该公司热电厂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环保部门处以56万元罚款。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 江聃)
江聃/制表 周靖宇/制图
研究说明:本表数据根据截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上市公司关联方即上市公司分、子、控企业的在线数据监测结果获得。
超标是指根据环保部门实时在线数据排放物浓度值大于该排放物浓度标准,则定义为该时段该排放物超标。超标日是指根据实际工况,对该企业生产日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发生3次超标排放情况,且当日平均超标倍数>0记为该企业所属排口超标日。超标倍数是指根据实时在线数据,超标倍数=排放物浓度值/排放物浓度标准×100%-1。平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日均超标倍数)/(∑该企业同一排口同一排放物超标日数)。环境风险指数=50×超标日期/7+50×(当平均超标倍数大于2时取2,废水按照1.5倍标准计算,其他情况按日平均超标倍数计算)/(2,废水按照1.5倍标准计算)。
关于企业排放标准的免责声明
一、本榜单中所涉及的企业排放标准取自各环保部门公开的企业自行监测在线平台,对因原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
二、因部分企业废气、废水排放口未标明标准限值,或标注的标准限值错误,参照如下资料,修订了相关企业废气、废水排放口的排放标准:
1.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2.企业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3.企业所属行业的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4.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当地环保厅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
6.《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3年》;
7.《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2014年》;
8.根据现有关于该企业锅炉的投运年份、锅炉类型的介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