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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15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5% 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发布时间:2015/6/17 0:02:53   作者:佚名   点击:

东莞今年将加大治水力度,确保“水更清”行动取得更大突破。胡国球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陈淑君)6月19日,东莞市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长袁宝成、副市长鲁修禄参加会议。会上透露,臭氧已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2015年,东莞将力争空气质量达标率同比提高5%(2014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0.2%),同时力争在辖区内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臭氧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

  据市环保局透露,2014年,PM2.5年均值45微克/立方米,与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有较大差距,同时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1至2月份,东莞市臭氧浓度值高居全国74个重点环保监管城市第一位,臭氧已成为全市首要污染物。

  为此,会议上同时印发的《东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2015年,东莞要力争空气质量指数(AQI)同比实现下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空气质量达标率要同比提高5%。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与2014年相比实现下降。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4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及以下;臭氧(O3)、二氧化氮(NO2)污染形势得到改善。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63万吨、13.2万吨以内,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节能减排示范市减排要求。VOCs和扬尘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与2014年度相比实现削减。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市环保局局长方灿芬透露,按照广东省政府要求,珠三角城市2015年底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为确保完成这一任务,会议印发出台了《东莞市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5年是实现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三年新突破”的目标年:至2015年底,全市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在两条跨界河流治理上,石马河口断面枯水期氨氮要达Ⅴ类,其他指标达Ⅳ类,丰水期水质达Ⅲ类;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氨氮低于8毫克/升,总磷低于0.8毫克/升,其它指标达Ⅴ类。

  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已划定环境功能区水体消除劣Ⅴ类;东莞运河、寒溪河各跨镇断面水质总体比上一年有所好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其中,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进水浓度分别达到160毫克/升、18毫克/升以上,水乡地区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进水浓度分别达到12毫克/升、12毫克/升以上。

  5年新建12植物专类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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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唐耀文在全市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透露,目前,东莞市委、市政府正筹备成立高规格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计划把东莞植物园定位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景观性植物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接下来,东莞将重点开展专类园建设,用5年分3期建成世界名树名花园、莞香园、香花园等12个植物专类园,以及英国园、马中友谊园等国际文化交流园。

  黄少宏 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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