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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罚款过亿 专家:企业不能再任性
发布时间:2015/6/22 22:50:52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6月16日电(能源频道 宋亚芬) 今年1月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据悉,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环保部门执法力度日益加大。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的罚款数额达11229.51万元。其中,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因恶意排污,拒不整改,“按日计罚”获1580万元天价罚单。

  新环保法因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监管手段,而被视为一部让“环保长牙”的法律。不过,在实施之前,也有不少人担心这副牙齿不够锋利,在执法方面依旧遭遇执法难等问题。

  而从各地的执法情况来看,新环保法在执行方面确实遭遇了一些挑战,一些企业拒不整改,以身试法。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根据1-4月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达11229.51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158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8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698件;移送行政拘留共43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429件。其中,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因接连两次无视环保处罚决定被开1580万元罚单。

  据陕西省环保厅介绍,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化工项目存在多个环境违法行为。早在去年11月,长武县环保局就对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但企业依旧运作。今年1月5日,咸阳市环境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补办排污许可证,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前不得开工生产。

  但企业依然恶意排污且拒不整改,接连两次无视环保处罚决定。于是,环保部门重新给企业算了账,从1月8日首次下达处罚决定书,到3月27日第三次检查仍旧未整改,期间整整79天,原先2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1580万元,同时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

  据华商报6月10日报道,截止当日,涉事企业仍未缴纳罚金。目前,陕西咸阳市环保局已将案件移交咸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并要求拘留企业负责人。而对于企业拒不执行的1580万元罚款,咸阳市环保局已向秦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该案。

  资料显示,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达15亿元,占地987亩,项目总投资82.83亿元,由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属国有企业。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在接受中新网能源频道采访时表示,企业“如此任性”可能是企业还想依靠疏通关系等解决受到的处罚。她强调,“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是必须的。不能让企业这么‘任性’。要加强环保法的实施力度,不能留情面,给一个企业开了口子,留了情面,那一定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企业在看着。”

  据环保部透露,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各地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执法力度日益加大,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数据显示:与1-2月相比,3-4月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515% ,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上升125%,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上升237%,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上升19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上升204%。

  谢玉红认为,3-4月案件的急剧增加,说明各地环保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

  她还表示,从数字来看,企业对于新环保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目前不少企业还存在观望的心态。所以还是要强化企业对于新环保法的学习。要让企业不能再有那种观望、摇摆的心态,切实遵守环保法。(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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