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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名牌
发布时间:2015/7/5 9:04:16   作者:佚名   点击:

    本报讯(特约记者汪宇堂 通讯员时金阳 刘楠)预警在先、快捕快诉、联席会议、生态修复,河南省新野县检察院制定的“预、打、联、修”快速办案机制,如今已成为该院保护生态环境的闪亮名牌,获得当地群众和其他相关单位的称赞。

    2014年4月起,新野县检察院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今年1月,该院干警到新野县水利局进行预警调研时,发现该局工作人员许某、周某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与国家相关规定有较大出入。经查,许某、周某在对县化肥厂等企业近6年来水资源费的征收过程中疏于管理,擅自不收或少收这些企业的用水费用,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万余元。此外,该县水利局监察大队的何某滥用职权,私自少收多家企业的水资源费101万余元。最终,该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查处许某等3人。在总结办案经验时,该院为守好水、气、河流、林地等6条“生态红线”,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立了“预、打、联、修”生态环境保护快办机制。

    “预”即环境污染预警机制,针对极易污染生态、危害环境的产业,组织开展专项预警调研活动;“打”即由侦监、公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做到依法快捕快诉;“联”即与公安、国土、水利、环保等23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统一标准,监督行政机关及时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修”即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构成刑事犯罪的,如犯罪嫌疑人能够进行生态修复,检察机关通过量刑建议,建议法院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环境制度化、常态化。

    “截至目前,我院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建议严肃查处非法排放污染物、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为县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野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柯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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