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家企业因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在今年初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但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使得这笔罚款升至1580万元。
面对“巨额罚单”,企业却将当地环保部门告上法庭,随后又迅速撤诉并缴纳罚款。针对这起引发社会关注的环保“巨额罚单”事件,记者进行了调查。
排污拒不整改被罚1580万
从2014年初开始,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丁家镇丁家村、五里铺村村民就陆续向环保部门反映,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二甲醚项目工厂释放出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同时还有臭鸡蛋味和随风飘落的黑色灰尘弥漫这两个村庄。
2015年1月初,咸阳市环保局正式向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下达环保处罚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工整改并交纳“大气排放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两项共计20万元的处罚。
“但到3月27日,这家企业还在坚持生产,根本不执行环保部门下发的整改要求,废气仍在排放。”咸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商星说。
针对这一情况,4月15日,咸阳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开出了累计天数为79天的按日计罚环保罚单,按照每天20万元的罚款金额,这个数额最终定格在1580万元。直到6月11日,这家企业的生产才真正停工。
起诉环保部门后旋即撤诉
就在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停工的前一天,这家企业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以“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咸阳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但仅过了一周,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就撤销了诉讼,并于6月18日缴清了罚款。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反诉环保局主要是因为他们当时认为罚款数额过高,同时觉得处罚依据并不充分。但在咸阳市环保局看来,按日记罚、金额累加、上不封顶,都符合新环保法的规定。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尚未拿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根本就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排污行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企业撤诉一方面源于当地政府做了部分协调工作,另一方面企业事后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不冷静之处,于是选择了主动撤诉。
新环保法让企业不可再“任性”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国各环保部门针对拒不整改的污染企业进行处罚的消息不时传出。一些环保部门干部认为,一些企业尚未转变过去的思维方式。遇到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仍然像过去一样不当回事,觉得自己能够通过关系和人脉去疏通,没有意识到新环保法背景下,污染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谢玉红认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环保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说明各地环保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今后在强化执法的同时,还是要强化企业对于新环保法的学习。(据新华社西安7月3日电)